2020-04-07|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碰到對自己權益有損的事情時,先忍耐—為對方著想—算了

幾年前,我參加一個協會的徵文比賽(婦女節或是母親節徵文),得到第一名,高高興興去參加頒獎典禮。事先跟承辦人說:「我要用筆名,真實名字不要出現。」寫的是我個人的事情,我不要人家(尤其文章中相關的人)知道是我。
當時除了頒獎典禮外,還有一場專家學者參予的座談會。其他得獎人也有人以筆名署名(女性書寫寫自己、家人,不方便讓熟人知道)。
第二天,我發現幾家報紙的紙本和電子版有我跟頒獎人合影的正面照片,心中頗為震驚,第一句出現在心裏的話是:「都登出來了,沒辦法了,就這樣。」然後像鴕鳥一樣將自己的頭(腦袋)藏起來。
一、二天後覺得不對勁,不能這樣,跟承辦人聯絡,問她是誰照的相呢?她回:「照片是我給的。」
「什麼?我不要出現本名,你將我的照片給記者?」
「我想照片可以。」什麼跟什麼啊!
我問她要怎麼辦?她說她聯絡記者看看。然後動作很慢,照片依然在網路上,住在南部的家人看不下去,告訴她認識的理監事,那位理監事幫忙催促或聯絡(她做了什麼我忘了),得到的回覆是,網路版的照片可以刪掉,但紙本的就沒辦法了。中間有一次覺得她很誇張,在電話中罵了她:「你腦袋XX(好像是「進水」)」
我一一檢查了各報的電子版,真的刪了,又請承辦人將她們網站的照片刪掉,也請刊登本次活動報導的女性電子報刪我的照片(該電子報刊登了全部的得獎文章)……。媽媽型的理事長有打電話給我,好像不是來道歉,只是說說話而已,如:「怎麼變成這樣呢?我還記得你那天來參加時的樣子……」
過了幾天,在網路上又發現了我的照片,是某人的臉書(名字是英文),我將它傳給承辦人,問這是誰的臉書?得到的回答是:「理事長的」。天啊!理事長為這事處理了半天,跟我打過幾次電話,不記得她自己的臉書分享過,沒想到要將我的照片刪掉啊!怎麼都碰到這些人。
當時雖然很難過,不想面對那些事,但我知道我必須說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默不作聲,光自己生悶氣而已,而且會讓自己之後一直處在擔心害怕之中(擔心熟人看到是我,引起糾紛,希望大家看到故事本身就好,不用知道是誰的?)。

▓我要說的是,我以前常常這樣,碰到這些事情的反應是:

1. 算了,承認現狀,就這樣(被動接受);
2. 幫對方說話,找理由,為對方著想;
3. 不好意思麻煩人家,擔心對方為難;
4. 想半天,如果說了的話,會傷了哪些感情?誰誰誰會難過
……一大堆

▓後來告訴自己那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對待自己

事情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分你我,不是別人的事情就跳出來維護公平正義,自己的事就算了,老是要當「好人」(爛好人),好人當久了,會出現更大的問題的。

▓所以,我理解劉址妤寫了那麼長的文章

東說西說,什麼都說了,就是沒說她要駱以軍做什麼?怎麼做?這是許多女人的通病啊!是她自己也不清楚?或是不敢說,不想說,不能說,不好意思說,……不知道自己可以說呢?
Florian Schmetz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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