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種娼妓: 肉體娼妓和精神娼妓
娼妓依性質分為肉體娼妓與精神娼妓。
對應於娼妓, 嫖客也分為肉體嫖客與精神嫖客。
精神娼妓出賣精神 (人格、尊嚴、對錯、價值等, 表現為取悅、屈從、順服、諂媚、忍辱等) 以換取精神嫖客給予的權、錢或其它利益。
在許多人際、國際關係裡, 都潛藏著類似於精神娼妓與精神嫖客的結構。本文就以娼妓與嫖客的類比方式來剖析台灣所面臨的諸多內外問題。
二、各界的精神娼妓
政界很骯髒, 文學藝術 (包括演藝) 界、學術界和各種職場更充滿著偽善的精神嫖客和精神娼妓。分別簡述如下:
(i) 政治娼妓: 從現實國際政治看, 美國是世界頭號大嫖客。台灣被美國白嫖加上
(a) 矇騙 - 美以天價賣台古董軍火、款已收但武器遲不交付,
(b) 敲詐-美以空口護台逼台進口萊牛豬、庇護日本福島核污水排海污染近台海域, 又透過「外國軍事融資」系統逼台貸款買美指定的地面作戰武器,
(c) 掠奪-逼台積電設備人才遷美,
(d) 驅往戰爭和毀滅, 變成烏克蘭2.0-美干涉台內政 (美派官員進駐行政院、立法院)、要台延長兵役、全民皆兵、警察軍事化、憲兵大幅增員、買巨量手榴彈、每戶擁槍、廣佈地雷、準備打全島陸地戰 (城鎮戰、巷戰、山地戰), 威脅炸毀台積電-屆時全島將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瘡痍滿目、慘淪廢墟,
竟然還付費感恩, 像是一點都不敢反抗的最可憐的小娼妓。
台灣的統治集團用虛幻的台獨、虛假的「抗中保台」囗號欺騙人民, 多次赢得選舉; 他們為了永享權位與榮華富貴, 任憑美國嫖客予取予求, 是世界上最無尊嚴的小娼妓; 但是他們卻是台灣所有人民的大嫖客, 嫖盡了全民的信任、血汗、尊嚴與未來。
(ii) 文藝娼妓: 文藝 (包括演藝) 人的資源被工、商、政、學、傳播、娛樂產業界等控制。有些文藝人為了出頭、出名常需鑽營, 像娼妓般四處獻肉、獻媚或獻禮; 肉體或精神嫖客眾多包括前述各界的關鍵人士。
許多長於感性的文藝人雖有批判意識, 想要反抗, 但因缺乏組織性、戰鬥性, 没有和嫖客決裂和宣戰的勇毅; 故而常折衷妥協, 古今皆然。
文藝人有時在權貴眼中十分輕賤。例如, 清文壇泰斗紀曉嵐曾建議朝廷救濟東南。乾隆當場奚落他:「朕不過覺得你文學尚優, 這才讓你領修四庫全書, 實際上不過是把你當娼優養著罷了, 你有何資格妄談國家大事!」(參見覃仕勇《熬通宵也要讀完的大清史》)-真是羞辱至極。
(iii) 學術娼妓: 某些大學教授或者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為了論文刊登、升等、獲取研究經費、榮譽獎項及高學術地位而作假、抄襲、剽竊, 出賣人格, 成為自甘墮落的精神娼妓。
典型手法是利用台灣學術經費邀請國外學者來台演講、開會、合作, 給予相對優渥的交通吃住及生活費。交換條件 (潛規則) 是, 不論自己有無研究貢獻, 未來要有共同掛名的論文發表。
另外的手法是教授群之間雖没有參與對方研究但論文互相掛名; 或是剽竊弱勢者-如博士後、研究生-的研究成果, 要求論文掛名。
還有一惡劣手法是利用匿名評審他人論文的機會, 將之竊為己有-即先拒絕他人論文的刊登, 將之改裝後搶先以自己名字發表。
(iv) 職場娼妓: 許多職場都是殘酷的精神殺戮戰場。其成員對上級像是精神娼妓, 對下屬則像是精神嫖客。一些成員為了保職、升遷、加薪, 出賣肉體給上級或忍受其精神凌辱-平時被語言暴力; 會議時被當眾惡語斥罵、公開踐踏人格尊嚴。
下屬-作為肉體或精神娼妓-經常超時加班, 忍受霸凌, 生活在高壓緊張中, 患失眠、神經衰弱、焦慮、恐慌或憂鬱症者頗眾。
三、精神#MeToo運動
鲁迅説:「不在沉默中爆發, 就在沉默中滅亡」。想要打倒嫖客們的凌辱剝削、解構他們所建立的秩序與規則, 大家就不能再沈默, 得勇敢地用行動去反抗鬥爭。
近期的#MeToo運動在反性騷擾、性侵犯方向跨出一步, 我們期待未來這個運動能夠深化與廣化到各層面, 更能夠進一步延伸擴大到反精神騷擾、精神侵犯-揭露精神嫖客的語言暴力與人格踐踏等, 形成一種新的「精神#MeToo」社會運動風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