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
提領三萬五後,我放在桌上。 她連句話都不回,感覺如當初般不食人間煙火。 雖然她早已被我拖下人間。 「今天什麼時候要走?」她問我。 我知道這是遊戲開始的信號彈。 她不會去挖我的錢,只會滿腦子想著要怎麼把我的東西埋起來。 「最好連我也忘了藏哪,這樣你就永遠走不了了。」 還記得上次她藏了我一隻鞋,讓我回不了家。 「今天不行太晚,我答應她要過結婚紀念日。」 提領三萬五後給她當房租和包養費後,
我才想起答應老婆的事。
於是,又刷了三萬五買了條項鍊,
充當給老婆的結婚紀念禮物。 「嗯。」她收起了信封。 我們看了部25分鐘的經典動漫的倒數第二集,做了25分鐘的愛。 還剩10分鐘,我卻找不到要給老婆的項鍊。 「在哪裡?」翻箱倒櫃後,我向她認輸。 「你再找看看啊。」她千篇一律地回我這句話,然後露出有點熟悉卻又有哪邊不一樣的微笑。 上次的鞋子,她塞進信箱內。
上上次的手機,她裝袋後放進馬桶水箱。
上上上次的皮夾,她跟水果一起擱在冰箱。 「別鬧了,好嗎?這不有趣。」我有點不耐煩。 她從我的鞋子裡拿出那盒項鍊給我。 「你真要走的話,也會發現的。」她說。 「下次、下次我答應你不會走的。」我親了她一下,拿了項鍊轉身走人。 雖然延誤了一會兒,但老婆還算開心,三萬五的項鍊有它的價值。 她就不好搞定了,買了她愛的巧克力蛋糕,她也沒什麼反應。 做愛時也咬著下唇,死命不讓自己發出呻吟聲。 「那我走了?」我穿好衣服,拿了錢包、手機、鑰匙和公事包,穿上鞋子跟她道別。 慢著,一定有少什麼? 我再三檢查:錢包、手機、鑰匙⋯⋯。 什麼都沒少? 這次她沒有微笑地看我找被埋起來的物品。 她一臉平靜。 「那我走囉。」門闔上的那刻,我看見她笑了。 不知為何,我有種預感。 下次再來到這間套房,將會是空無一物的房間, 可能是多想? 我頭也不回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