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思考自己和文字的關係。
我到底是真心喜歡寫作,就算沒有人看見也無妨?還是渴望藉由文字被看到,得到大家的認可?
雖然說兩者不一定衝突,但是假設在某種情境之下需要作出取捨,我會保留甚麼?又會放棄甚麼? 天秤兩端,孰輕孰重。
每當心中「想要被看見」的慾望滿溢而出,讓原本輕盈的心愈發沉重的那些時刻,我都會提醒自己一段《在花床上午睡》中,一個胸懷寬闊的外公對著孫女說的話:
只有無欲無求,人生才有廣闊的大海。海中有絕妙平衡。我游在海中,捕捉最低限度的魚類而食。只是那樣。沒有必要出名,有足夠的東西生活就好。當我這麼決定後,需要的東西就在那裡。
這好像是睡在鮮花床上的生活方式。妳最大的優點,就是知道真正幸福的價值。到目前為止,一直很好。過著悠然睡在鮮花床上的生活。當然,人生艱難,充滿各種痛苦。即使如此,妳還是打從心底不管別人說什麼,也不求別人理解,像躺在鮮花床上午睡一樣活著。隨時抱著好像剛從午睡中醒來的新生心情。
我在想,這段話並不是在鼓勵所有人耍廢、放棄人生,而是要我們認真思考「幸福的意義」對我們而言的意義到底是甚麼。
成就、功名、一些具象化成物質、散發誘人光芒的瑰麗幻想,難道這些真的是幸福嗎?
清醒的時候,我好像可以順從自己的心意,做一個無欲無求的人。少了慾望,我的生活反而多了更多空間,可以容納真正需要的東西;只不過,大部分的時候,我都會被外界的聲音影響。我雖然可以覺察到,卻還是會很難放下。
畢竟,有時候那些聲音正是來自於那些親近的家人、朋友——那些令你真正在乎的人——他們要你清醒一點、步上正軌。
但是,假如我的歸屬根本不在軌道上,而是軌道以外的一片荒蕪呢?
知道幸福是甚麼或許不那麼困難,最困難的,反而是堅持自己的道路,不被其他價值觀衝擊震碎,拼回去之後又變成社會期待的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