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6/07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普惠金融P2P政府三不管,務實成立「公會」業者自管

Peer to Peer 簡稱為P2P,或是說點對點,應用到金融科技範疇的話,則是透過技術平台將各自兩端的人,分別是投資人、借款人媒合在一起。至於媒合的理由可以是借貸關係、債權買賣關係等,而現今在台灣的P2P業者,主立業務聚焦在融資放款,透過借款人向平台申報資料並上架案件,再讓另一方的投資人獲知借款人的信用資料、年收入、經濟狀況等作為判斷是否要出資借予該人。
看起來本來就是銀行能做的事情,為何還需要藉由FinTech進入到P2P借貸市場呢?銀行的過度集中化與金控集團化,導致金融工具的使用,變成獨厚銀行、財團之用,一般普羅老百姓未必能享用到銀行所提供的借貸服務。
P2P借貸興起後,往往會有人提到:「會到P2P去申請借款的人,通常都是信用不好,不能到銀行去的才會使用。」這句話不完全正確,就整個社會組成結構來說,並非只有一般的白領上班族而已,還有很多藍領階層勞工,他們的工作不算是僱用關係,更多的是「承攬」。
所以,這些人不會有固定的收入、不會有勞保投保資料,甚至常常承攬後所得的工資都是拿現金,其金流也不一定會透過銀行,所以在銀行面對這些人時,往往很難提供較為完整的金融工具,這導致在台灣有部分人口無法享用到金融工具帶來之效益。例如,最近上映的電影「做工的人」,影中人都是以承攬、承包的形式工作,他們可能是日結、週結,領現金過日子,戲劇如此真實更是如此。
金融科技應用在P2P借貸領域裡,其實最核心目的還是為了實現「普惠金融」,讓那些銀行不願意服務的對象,可以透過民間企業,運用技術消彌資訊不對稱之問題,協助那些無法被銀行服務的人們。
過去,沒有金融科技的輔助,這些不被銀行服務的人們,經由民間借貸來解決資金上的問題。此舉行之多年,甚至成為支撐台灣經濟與社會的一大群體。但民間借貸有好有壞,利息有高有低,偶爾會發生因借款人無法償還,產生社會問題等憾事。不過,隨著智慧型裝置普及,人們隨手可以使用手機連上網路,並且下載各種App,體驗資訊所帶來的便利性與易用性,這也讓往金融科技發展的新創企業,有了可以發揮的空間。
「如果藉由App或網站,可讓借款人提報欲借款的金額,並願意支付相應利息,然後某位投資人認為此借款人的金額可以負擔,且收取合理之利息作為回報,是否能讓借款人跟投資人快速媒合,由App或平台來服務雙方,各取所需,並將還款資訊透明化,換取投資人的信任與安心,佳惠到更多人不也美事一樁!」
美國、英國,到中國以及台灣,均有許多的新創業者投入此領域,用以服務那一群不被銀行所服務的人,進而協助、幫助到更多需要用錢的人,透過金融科技的發展,為這社會帶來和諧共生的基礎。
只不過,理想化的概念隨著越來越多企業、組織的投入,P2P借貸變了樣,部分企業打著P2P借貸為名義,行吸金之實,反而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進而嚴重影響社會對於P2P的觀感。說到底,P2P借貸服務跟銀行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號稱P2P借貸之企業,只想吸收投資人存款,可卻沒有真實的借款人來借錢且支付利息,而投資人所拿到的利息都來自於後面新加入的投資人的款項,則形成所謂的龐氏騙局。
後金補前金,補到前金補不上去之後,自然整個遊戲規則崩壞,早期投資人無法取回本金,後期投資人更是血本無歸。2018年中國P2P業者產生國家級的崩壞,正是此原因所造成,後來才嚴格禁止發展P2P借貸,一竿子將所有人打翻,數百萬受害民眾分毫未得。
央行曾經在2019年提出「主要國家的P2P業務發展經驗和借鏡」的研究報告,英國和美國都有相對應的金融主管機關針對P2P業者進行監管。但4年過去了,卻成為「三不管地帶」。 行政官院官員表示,理論上由經濟部商業司主管,但如果檢調調查發現有吸金事實,就是銀行銀行法,則是金管會的權責。但金管會強調,民間借貸是《民法》,不屬於特許行業,金管會並非P2P的主管機關。
如果短期不知道由誰來負責監管的話,需要由立法委員們來訂定相關法規,是不是讓正規業者先一起成立「公會」,就像「投信投顧公會」讓正派經營的業者,一起訂出行業規範!也才不會扼殺了台灣發展金融科技創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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