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都想要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尤其是從15歲青澀懵懂的年紀,對愛情、家庭的憧憬,對異性的好奇與探索,都令人有許多的想像。但是隨著進入社會工作,與人交往,及從網路、電影上的薰染,也受到許多誘惑及錯誤的觀念汙染,如今的男女已經不再認為[ 婚姻 ]是一輩子的事了。
更嚴重的是,許多人認為金錢利益凌駕一切,只選愛情與麵包,不選倫理道義,導致東西方的社會婚姻家庭破碎,或是被破壞!殊不知只有將愛情與麵包建構在倫理道義之上,美滿的愛情、婚姻家庭才能走得長久與幸福。
最近鬧得沸沸揚的台灣演藝明星性騷擾、性侵害事件,從二十年以前到現在一直就陸陸續續發生過,歷史錯誤一直在上演。
《禮記》曰:[男女七歲不同席]。令我想到,曾幾何時,台灣父母不再教育、約束子女不可隨意侵犯他人身體,更要尊重他人的意願,尤其最重要的是[ 學會保護自己身體 ],不可隨便與異性交往,以免被誘惑欺騙。以及男女都不可在外過夜,不論是何原因,是追求夢想、工作還是事業,尤其是女子任何時刻,都不可與男子[ 單獨同處 ]一個房間。
不論男女,更要時時刻警惕他人,潔身自愛,懂得保護自己,婚前不同居、不隨便有性行為。如此做,才能獲得另一伴侶的尊重與愛護!這些台灣的六、七零年代以前的倫理道德重要價值觀,已經消失不見,且年輕人也不相信了。等過一段時間,這類性侵害事件又會出現新聞上,周而復始,就看自己是否要保護自己、疼愛自己、尊重自己。
否則就如同孟子所言:[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孝經】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與自身最親近的除了父母,就是[自己],自身不愛、不尊敬自己,是背德無禮之人,當然就會給他人欺負自己的機會了!自己如果不能學會,寧可暫時失去自己的工作與夢想、朋友,也要堅持道義原則,堅持[愛護自己],那麼身在社會團體中,就無法避免被傷害了!
※【太上感應篇】原文:【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 破:破壞、破裂 )
※例如貪官奸吏,黑道惡勢力,扳害有錢人,藉此取他財寶,後世還報不盡。反之,善人卻是破家作善,例如孫公仲玉飢荒年,賣盡田畝三千畝,大救饑民。事出於無心,家庭偶然被破壞,已經是損德,更何況為財寶而去破壞他人之家庭? 有的明著倚仗勢力,或陰用計謀。然而明虐者,國法難逃,陰謀者,或許可逃國法而漏,此罪更大。
罪是如何大呢? 古德說:[看人間律法衡量論罪大概是五倍論。然而[陰惡果報]慘於陽惡,故陰律必重於陽律。
【證例】薛宏仁,開封人。其性貪婪險惡,鄰家有珍珠衫一件,有市無價,薛宏仁多方求之而不得,因此以誣告鄰家犯罪,破碎其家庭,珍珠衫遂因此而落入薛宏仁之手。不知為何,被盜賊所知,薛有珍珠衫,於是聚眾行搶,薛宏仁穿著珍珠衫登上高樓,毀壞樓梯,盜賊憤怒,縱火燒之,薛宏仁被燒死。
【證例】元朝浙西有一大富豪家,兄弟二人因為父死,爭奪遺產。有一人名米信夫,教唆兄弟二人互相爭訟,最後破其家而得到兄弟的家產,兄弟二人因此憂悔而死。米信夫從此富有二十年。至元朝中期,米信夫牽連叛案而到縣衙審罪,見到縣吏長相如同他害死的富豪次子,心中非常驚懼,縣吏命他承認招供,並交出所有家產就可免罪。米信夫不服,憤而又向知府上告縣吏不公,見到知府長相又如同富豪長子。知府用酷刑逼供,米信夫全家八口,皆死於牢獄中。
【證例】2023年5月台灣台中發生一件[賴姓高中生],因為繼承其父親高達五億的巨額遺產,被人偽造成[自殺]假象,又受夏姓[代書]蠱惑[假結婚],因此而被[謀財害命]而死,夏姓嫌疑人因此而得到遺產繼承權,得以繼承[賴姓高中生]巨額家產。之後,雖然被[檢察官]證明是假結婚,但是民事官司依然在進行中,可是夏姓代書卻逃過刑事殺人罪。賴姓高中生的家庭因此而破碎,母子天人永隔。夏姓嫌疑人就是作下[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 ]惡行的真實案例。
※不管是台灣或其他國家,此類因為家產豪富而被謀財害命,進而家庭破碎的案件,不知凡幾,新聞中常常聽聞。人因為貪婪之心,作下如此極惡之事,卻又想方設法,想逃過世間律法。不管是主謀者、共謀者,都已經在地獄註冊,神明記錄在案,誰也逃不過天罰制裁,我們就觀察看看他福報用盡時,是否依然安在?
○【太上感應篇】文中曰:[ 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太上老君]說明了取非義之財就是喝毒酒解渴,吃腐肉充饑,是非常愚不可及的自殺行為,更何況再加上謀害人命,那就只會加速自己及家人的滅亡。
佛在經中說[ 菩薩畏因,凡夫畏果。],就是告誡我們凡是起心動念、言語行為,都要想到它的結果是什麼樣的,謹慎抉擇,否則就是後悔終身,喪失生命。尤其西方人常常犯罪後審訊,問他為何如此作,大部人都說[我不知道]。這就是缺乏[大學]中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的學問修養,這也是西方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家庭、學校都不知[中華倫理道德學問]涵養修身的重要性。也因此推廣、弘揚[儒釋道]道德學問,淨化人心是刻不容緩之事!
其次是自己若是身有[資產],也應該要明白[財不露白]的道理。台灣許多富有的老人家都穿著簡樸,物質生活相當節儉,就是防止周圍的人起歹心,綁架勒索家人,喪失性命,家庭破碎,所謂[ 防人之心不可無]。當然最好的做法,還是多多施財幫助貧苦人,不只可以積福,還能得神明護佑遠禍,一舉兩得。
★至於何謂是[義財]? 依 佛說,就是自己[如法如理]的去正當行商或是交換都可。[如理如法]是當利益好處顯現在我們眼前時,我們必須得冷靜思考,這是我該得的,或是與我所付出的是相等回報,又或是與能力相等的財物?
而且是符合[ 因果自然法則 ],也就是[凡是有主人之物,皆不可不經主人同意,就擅自自取,否則就是偷盜搶奪。],及[ 凡事要有所得,必須是先付出 ],而且是長時間累積而成的。普天之下沒有不勞而獲之事,都是要審慎細心的思考!如此養成[正知正見],自然就不容易觸法犯罪、被詐騙、被謀害了!
【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絕:潰決 )
※水火無情,故意決放它,勢必漂蕩焚燒,壞人房舍,又害人性命,這二句是大惡。反之,善人修築堤岸,修危橋,建造救火設施,都是預先防備,救護一方的水火災。
火焚水漂,不幸偶然遇到,人人痛苦難當,如何能夠忍心[ 泱泱決放 ]水火來傷害人? 尤其民居雖然損壞,但是可以再籌錢修建,而人物之命,大多無法保全。危害之大罪惡之深,是難容於天地神明之間的!
元朝[ 長春真人 ]丘處機說:[ 修橋鋪路,拯溺救焚,皆是大方便事。富貴者行之,德廣報豐;學道者行之,功全行滿。若是力薄者行之,尤為難事。難事能行,功德十倍矣。]
【證例】江都有一位阮姓者,與一位葛姓者有嫌隙,夜裡放火燒葛姓之屋,最後火勢延燒十餘家屋房。忽有一日,阮姓的房屋無故被火所燒,妻子被燒死,阮姓者剛被救出,又有火花飛出燒上其身,一瞬間[阮姓者]被燒焦潰爛而死。
【證例】2023年6月烏克蘭赫爾松州的一個水壩,被俄軍炸毀,水淹大地,造成許多動物傷亡,生態浩劫,還有80處的村莊房屋被淹沒毀損,但幸好無人傷亡!很典型又明顯的[潰堤決水以害民居]的真實案例及證據。同時6月法國因為一件警察槍殺17歲少年事件,引發巴黎大暴動,許多人放火燒車、燒房屋、破壞商家店面、偷竊搶奪商品等等,都是故意為之。
作這些罪惡行為的法國人,不只傷人,更是傷己,日後貧苦惡報來臨,就算祈求上天也無用,真是無知又愚昧,真是可憐憫者!
○從以上這些西方的社會行為動態觀察,包括歐美、南美國家也是有類似的暴動情形。只要是不滿政府政策或社會事件,先辦遊行,然後打砸搶,放火暴動傷人,然後不了了之,問題依然沒解決,隔個幾年,再來一次。
雖是國土廣闊的強國,但是解決大問題的政策能力,似乎也沒有長足的進步。由此可見,西方科學治國的知識、理論,實在是缺乏[ 道德倫理智慧 ]的基礎,只能治標不治本,問題一直無法解決。
這也是呼籲大家多多利用網路,或是與外國人交往之時,多多弘揚推廣、介紹中華傳統倫理文化,務使地球上人心淨化安寧,用道德智慧解決問題,不用情緒,使地球能祥和進而降溫。佛說:[ 境隨心轉 ],地球環境越高溫,代表大部分人類內心是非常焦躁、憤怒不安的。尤其大國是要負大部分責任的,原因在於政府不教育人民,要涵養道德智慧,涵養平和寧靜的心靈!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 規模:規矩、制度 )
※ 規模是如一切政策、教育、國律、法令、規矩之類的,天下的得失安危,皆靠它維繫。那些小人者,忌妒他人之功勞,欣喜人的敗壞而去紊亂它。不知敗壞他人之功,其實是敗壞國之大事。危害如此之大,罪業豈會小呢? 至於一身一家之事,若是紊亂而敗壞之,也是傷天理、壞良心之人,罪惡無二無別,甚為缺德。
【證例】北宋寰朔之役,遼軍收復失土,楊業奉命護民南遷,潘美協助。之後,遼軍攻至寰州,楊業說:[遼軍軍力強盛,不可直接對戰,應該引遼兵出大石路。先令雲朔守將從石碣谷接應,方得萬全。]監軍王侁認為楊業怯戰,王侁命令楊業赴戰,楊業不得已,只好當誘餌,引遼兵至陳家口,並請潘美在陳家口埋伏,左右兩翼埋伏步兵強弩,等遼兵至,左右夾擊,必可全勝。
潘美守在陳家口,而王侁誤判楊業已經得勝,想要[爭軍功],遂率兵離去。楊業退至陳家口,卻不見王侁、潘美的援軍,遂奮身決戰,手刃數百人而死。若不是王侁紊亂軍計,戰勝之功已成。朝廷聽聞楊業戰敗消息,是由王侁紊亂將軍之令。遂將王侁發配流放金州,王侁自殺,肉身被存活下來的楊業兵將,為了復仇洩憤,割成肉塊,頃刻而盡。
※台灣為了改善[ 行人地獄 ]的問題,6月制定交通罰則,重罰不禮讓、不重視行人生命安全的駕駛。國家法規制度是為了保護、維持社會、人民團體的生活安全有秩序。
但是許多人就是因[驕慢心],所以不守法,用特權,紊亂秩序,藐視生命安全,僥倖以為不會被法律懲罰。都是從小缺乏道德教養、學問、守規矩的觀念,很容易違犯,所以台灣有許多人民不願守法是事實。人不守法、不遵守國家法律制度、團體規矩,就是搞特權,就是破壞規矩制度,擾亂團體。就不知要尊重他人、團體、國家,也不知要尊重自己。說白了就是破壞、紊亂秩序安全,也是[太上]所說,既傷天理又缺德沒有良心之人。
看看新聞中報導,有許多人因汽車駕駛闖紅燈、闖斑馬線而重傷死亡,就知道[太上]所說是真實的,這些駕駛真是傷天害理的沒良心之人。這類有傲慢心之人,通常也有[ 別人要守法,我不必守法 ]的觀念,政客、黑道尤其明顯。所以善良之人,必定能遵守國家法律、團體規矩。遵守世間法律,在 佛菩薩、神明眼中就是值得護佑的人,聰明人應當知道如何抉擇了!
【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損:破損、遺失。窮:空、無 )
※器物如文之紙筆,武之刀杖、耕之犁鋤、工之斧鑿、家中則是日常動用器皿、行路則是傘蓋行具、車有零件、舟有器械等之類。就算器物極小,到了必須用時,關係非常重要。若是損害了,使人臨時無法使用做事,這不是令人非常憤恨? 做這些損害事之人,是什麼邪惡心術呢?
【證例】淮南有徐、陳二人,二人皆是以渡船為業。[陳]行用渡船稍快,賺錢多。[徐]忌妒他,常常暗中損壞[陳]的渡船工具,令[陳]不能行船。一日夜晚,[徐]暗中折斷[陳]的船槳,到天亮時,徐害怕陳知道,就開船離去。等[徐]到達江中時,[徐]忽然落水呼救,[陳]急著想要渡船去救[徐],卻發現船槳已經折斷,不能行舟,只能看著[徐]淹死江中。
損壞他人、公司團體、公家機關的物品,應當要加以賠償等值之物,否則[自作自受]的因果,不只揹上法律刑責,又會為自己造下貧窮惡因。但凡物品都是用金錢、材料、無數人力製造出來,所以若是任意破壞他人之物,使人無物可用,日後惡報出現,當自己需被幫助時,自己也是無物可用,且無人願意幫助,求助無門,因果報應可怕,呼籲大家要深深警惕才好!
尤其社會新聞上有許多因為芝麻小事,與人爭吵,大肆破壞店面物品,毆傷他人,或放火燒車、砸車;或破壞公共建物、設施等等,都是此句的涵蓋範圍。尤其在旅遊中,去破壞一些藝術裝置設施、地方公共植栽等,就是破壞地方、國家的設施,就是得罪一方或全國人民,罪業不小。
★而且 淨空法師說,這些公共設施都是人民稅收去興建,我們破壞它,就等於欠下地方或全國人民的金錢債務,而地方或是全國人民就成為債主。這是甚深的[因果法則],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例如破壞一個紅綠燈,這紅綠燈是由地方[ 幾百萬人稅收 ]去興建,那這幾百萬人就是自己的債主,如此欠下龐大的金錢債務,後世是要[ 生生世世累劫 ]去償還的,直到還盡為止,非常可怕。有人一定不相信,但是[ 因果報應 ]不在於我們凡人相不相信,而是它是[宇宙自然運行的法則],人類出現之前,它就存在,時間一到,我們自己必定要受報,這才是我輩凡人無法抗衡的原因。
若是秉持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想法,就能使自己的生活走向安樂、幸福了!
摘錄翻譯自《太上感應篇彙解、直解》
祝大家法喜充滿!!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