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將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外勞申請案件,將採紙本現場收件或郵寄收件,後續俟建置線上申辦系統完成後,再開放採網路申請,對營造雇主資格認定,營建署有設服務窗口供諮詢。 一般營造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 3 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 10 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經審查及取得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辦理招募。 申請專線 : 08006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