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中階技術工作應具備:1.通過我國語文能力認證(華語及閩南語聽力或口語「基礎級」以上或參加華語文能力訓練達36 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2.雇主完成中階技術人力之口語表達自評表及完成 20 小時教育訓練課程(繼續教育、補充訓練、或經登錄於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台完成訓練之課程)。另機構看護工作經常性薪資達每月 3.1 萬元以上者、家庭看護工作總薪資達每月 2.6 萬元以上者,免除上述技術條件。申請外籍看護/臨時看護 專線08006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