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庫資料照/6月12日下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進行宣判。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內政部、民航局確定不上訴!上個月12日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宣判結果出爐,原告為航空城土徵案迫遷戶、總計共10人,除其中一人遭駁回,其餘原告皆獲勝訴(相關報導)。上週公庫記者致電詢問,被告內政部表示已與本案參加人交通部民航局達成協議,確定不再上訴。至於民間團體的部分,律師團將針對敗訴居民上訴至最高法院,盼能讓居民獲得合理保障。
爭議多年的桃園航空城案為台灣史上最大規模開發與都市計畫案,預計透過區段徵收形式取得3,100多公頃土地。全案分為「交通部與市府第一期開發」以及「市府第二期開發區」兩大部分,第一期開發區已從2022年開始辦理安置等土地徵收程序,預計2027年完成區段徵收。至於產業專用區的部分,也已從2022年著手標售,待招商率達65%才會展開第二期開發區相關規劃。目前民間團體針對該開發案,分成六案進行訴訟,訴訟內容包括第三跑道環評案一件、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兩件、附近地區土地徵收案兩件,以及都市計畫訴訟案一件。上述案件目前由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以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聲援與協助。
其中,針對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案敗訴原告、竹圍街居民陳健和的部分,高等法院判決書內容指出,陳的土地屬於航空城開發案「機場專用區」與「自由貿易港區」用地,因此符合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同時高等法院認為,陳僅在2014年計畫公開展覽期間表達拒絕徵收之意願,後續協議價購會議與公聽會未再出席表達意見。因此高院認定內政部、桃園市府、民航局皆已進行實質溝通等正當法律程序,徵收陳的土地於法有據。
面對高院判決結果,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余宜家指出,2013年政府各部門著手審理航空城案時,關於區段徵收的範圍存有諸多版本,其中一個版本即是陳健和所在的竹圍街不必納入區段徵收。然而隨著政府部門反覆更動計畫內容,後續更導致竹圍街仍被納入徵收範圍。余表示本次土徵案件不僅竹圍街面臨上述處境,自強社區居民也是如此。兩地區居民皆是本次案件原告,但高院僅針對自強社區居民特別審理徵收是否合理,並判決自強社區居民勝訴,反而忽略竹圍街居民陳健和的狀況。余認為法院應比對過往計畫版本內容,即可發現將竹圍街居民剔除區段徵收,並不會影響機場開發狀況。
對此,律師團成員熊依翎也表示,當初航空城開發案經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最後核定「審定版」內容、並做出區段徵收處分。然而後續都計委員會又針對審定版內容進行變更、最後做出「公告版」內容。熊指出此結果不僅導致「公告版」與「審定版」計畫內容不同,造成第一層疑慮,同時依照審議程序來看,都計委會應依據公告版內容再次檢視未來是否仍進行區段徵收處分,但當時都計委員會並沒有這樣做,這是第二層疑慮。也因此,律師團就此部分替陳健和再提上訴。
熊依翎強調,法院應仔細檢視陳建和的土地被納入徵收是否具有公益性與必要性。同時以目前台灣各地的區段徵收實務來看,區段徵收制度恐有違憲等疑慮,律師團認為高等法院的認定仍有所疏漏,需再衡酌其他考量,盼最高法院還給陳建和應有的保障。除此之外,針對高院認定陳健和未出席相關會議、表達反對徵收之意願,熊依翎認為過往陳已清楚表達不願參與區段徵收,為何仍需在法院認定的相關會議中表達意見才算數。余宜家也反問:「究竟民眾要出席幾次會議、表達幾次意見,才算是高院認定足以證明『不願納入區段徵收』的狀況?」
目前該案由於內政部與民航局未再上訴,因此勝訴居民的部分屬於「判決確定」,至於陳健和的部分,律師團也已協助提起上訴。熊依翎表示最高法院的案件處理時程不一定,過往經驗從半年到兩年左右都有。基本上法院僅進行法律審,針對原審判決適用之法規是否有疑慮進行審理,並以書面審理為主,除非特殊情況否則不會進行言詞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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