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之3項規定之)
以下兩場所需要進行相關評估
*第二項要注意每五年要評估相關製程,若有製程改動也需要重新進行評估
關於各自需要保存的年限紀錄可再回頭參考勞動基準法(2)
*定性:OK/不OK 定量:數值可量化 (但就記住只有一個故障樹是定量,其他都為定性)
風險評估
雇主應該在勞工從事工作之合理範圍,採取比要措施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和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運作者)以及工程設計或施工者,應該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劃實施風險評估,以避免職業傷害。
風險高低判斷是依照 嚴重度*發生度 進行評估。
當評估出風險,就需要進行相關的規劃以及實施降低風險的措施。
考慮順序如下
所以概念上要記得,個人防護用具是最差最差的辦法;最好的辦法是把危險消除。
當然日常專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訓練也是不可以忘記的;當然如果整個寫起來,會滿冗長一段的,所以首先詳細可以參考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不過我們還是抓一些比較重點向,或者考試會面對到的。
哪些人應該接受職業安全教育訓練。
哪些是危險機械/設備呢?
哪些是特殊人員?
但一般的勞動人員仍然要接受最基礎的教育訓練
課程內容不太重要,需要的項目光從大綱就可以列出來。
重點如下:
新進/一般人員內容不得少於3小時
從事更危險的/捲揚機、高空工作車等 要再增列3小時
業務主管要增列6小時
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通常都是有證照者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2年 12hr)
職業安全衛生主管(2年 6hr)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3年12hr)
勞工作業環境評估人員(3年6hr)
製程/施工安全評估人員(3年6hr)
高壓氣體/營造作業/有害作業主管(3年6hr)
其餘性質皆為(3年3小時)
這樣就對這部分,製程安全評估部分做了一個複習與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