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衛生管理員 自學-職業安全衛生法(7)

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之3項規定之)

以下兩場所需要進行相關評估

  1. 石油裂解與基本原料之工作場所
  2. 處置危化物達一定數量者(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第二項要注意每五年要評估相關製程,若有製程改動也需要重新進行評估

關於各自需要保存的年限紀錄可再回頭參考勞動基準法(2)

  1. 製程安全評估方式
  2. 如果-結果分析/what-if (定性)
  3. 檢核表/checklist(定性)
  4. 如果-結果分析+檢核表(定性)
  5. 危害及可操作分析/Hazard and Operability Studies, Hazop(定性)
  6. 失誤模式及影響分析/Failure Modes and Effects Analysis, FMEA(定性)
  7. 故障樹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 FTA (定量)
  8. 其他方法

*定性:OK/不OK 定量:數值可量化 (但就記住只有一個故障樹是定量,其他都為定性)

風險評估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

雇主應該在勞工從事工作之合理範圍,採取比要措施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和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運作者)以及工程設計或施工者,應該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劃實施風險評估,以避免職業傷害。

  1. 風險評估應該考量甚麼呢?
  2. 法規要求
  3. 工作場所的性質
  4. 作業特性
  5. 技術複雜程度

風險高低判斷是依照 嚴重度*發生度 進行評估。

當評估出風險,就需要進行相關的規劃以及實施降低風險的措施。

考慮順序如下

  1. 消除發生源
  2. 取代發生源
  3. 工程控制
  4. 行政控制(管理控制)
  5. PPE (個人防護用具)

所以概念上要記得,個人防護用具是最差最差的辦法;最好的辦法是把危險消除。

當然日常專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訓練也是不可以忘記的;當然如果整個寫起來,會滿冗長一段的,所以首先詳細可以參考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不過我們還是抓一些比較重點向,或者考試會面對到的。

哪些人應該接受職業安全教育訓練。

  1.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人員
  4. 施工安全評估及製程安全評估人員
  5. 高壓氣體作業主管、營造作業主管及有害作業主管
  6. 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
  7. 特殊作業人員
  8.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9. 急救人員

哪些是危險機械/設備呢?

  1. 吊升荷重3噸以上的固定式/移動式/人字臂
  2. 吊升荷重1噸以上的斯達卡式
  3. 20公尺以上的營建用提升機
  4. 吊籠
  5. 鍋爐
  6. 第一壓力容器
  7.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
  8. 高壓氣體容器

哪些是特殊人員?

  1. 小型鍋爐人員
  2. 荷重1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3. 荷重0.5-3噸的固定式/移動式/人字臂起重機操作人員
  4. 荷重未滿1噸斯卡達試起重機操作人員
  5. 起重機具從事吊掛作業人員
  6. 乙炔熔接/氣體集合熔接 從事金屬加工之熱作業人員
  7. 火藥爆破人員
  8. 胸高70cm 以上之伐木人員
  9. 機械集材運材作業人員
  10. 高壓室內作業人員
  11. 潛水人員
  12. 郵輪清艙作業人員
  13. 其他中央指定人員


但一般的勞動人員仍然要接受最基礎的教育訓練

課程內容不太重要,需要的項目光從大綱就可以列出來。

重點如下:

新進/一般人員內容不得少於3小時

從事更危險的/捲揚機、高空工作車等 要再增列3小時

業務主管要增列6小時

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通常都是有證照者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2年 12hr)

職業安全衛生主管(2年 6hr)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3年12hr)

勞工作業環境評估人員(3年6hr)

製程/施工安全評估人員(3年6hr)

高壓氣體/營造作業/有害作業主管(3年6hr)

其餘性質皆為(3年3小時)

這樣就對這部分,製程安全評估部分做了一個複習與介紹。



自我學習 職業安全衛生 與勞基法,讓自己可以重新審視內容;並確定目前法規與教材之內容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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