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下午有空,都會在附近一處廣場彈吉他練唱。
我以前曾經利用假日在一家咖啡館駐唱,也去一些市集、民宿表演,後來在退休前申請了街頭藝人證照。
那時本來的想法是在街頭唱歌,看能不能吸引一些同好知音,不過以我在咖啡館駐唱的經驗,恐怕會事與願違。
唱歌一直不是我音樂上的強項,其實是我對自己的歌聲沒什麼信心,咖啡館的老板算是朋友,我想替他創造出一個不一樣的音樂風景,走出自己的經營藍海,於是便拿起店裡擺設用的寬板吉他彈奏了起來,彈著彈著就唱起了歌,後來倒也成為咖啡館的另一個特色。
我對音樂的看法是,音樂是用來「和諧」的,不是用來「比較」的,無奈就是有一些玩「比較音樂」的傢伙,拿著吉他好像拿著一把劍一般,到處找人比劍,像我們這種坐在公眾場合的,特別容易成為目標。
不過我也不是省油的燈,為此我還專門練成一項絕技叫「無歌本演奏」,我記得當時有一個揹著吉他的年青人,大搖大擺就走進了店內,聽到我在彈吉他唱歌,也不找座位坐下,反而在我的周遭東看看、西瞧瞧,最後又走了出去。
其實他本來應該是想看我演奏唱歌的歌本,發現空空如也!表示我都是憑著腦中的印象直覺,隨機彈奏演唱歌曲,這一門功夫或許他沒練過,也看不出門道,只好轉身離開。
如果他願意拿出他的吉他,和我合奏一首歌,那我會很樂意,不過太多音樂人一堆分別心,總以比較的心態在玩音樂,好像會玩酷炫的招式就是比較厲害,像我的音樂技巧在他們的眼中或許就不值一提了。
不過我所玩的音樂都是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原因在於我都是自學的,沒有去找過老師,雖然原理會理解得比較慢,可是學出來的東西會變成絕無僅有,這同時也滿足了我對於自我獨特不凡的看法。
這種自己學來的邪門歪道很容易被一些名門正派非議,認為沒有按照約定俗成的方法來走,我後來遇到了兩個玩「比較音樂」的「不同好」,一個找我去參加他們的樂團,結果場地改了也沒通知,害我白跑一套,連句道歉也沒有!另一個則是看到我去咖啡館駐唱,有漂亮的妹妹來跟我合照,心生不滿,認為憑我這種技術怎麼可能這麼混得開?這兩個人的共同特色就是學了一堆很酷很炫的技巧,可是基本功不足,要找到正確的音調演唱,聽說抓音大概要花一個星期,而我只要五分鐘就可以了。
不管如何,即使我是玩「和諧音樂」的,最後也有些火大,於是我故意找時間在他們面前隨機彈奏、一次彈唱了二十幾首歌,讓他們驚為天人、一臉不相信,從此以後,只要我在附近,他們就不太敢彈得太大聲,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這其實不是我玩音樂的初衷,記得有一次在一處民宿事先排演,遇到了民宿的一個客人,住在中部,是一家樂器行的老板,大家相談甚歡就一起合奏了起來,有時你唱我合,有時我唱你合,完全沈浸在音樂所營造的世界中。
我最早是因為喜歡聽歌,最後也開始唱起歌來,不過我對於歌曲很挑,吵雜噪音、虛情假意和靠著行銷強力放送的洗腦歌我都是不聽的,因為好的音樂讓你上天堂,不好的音樂讓你連套房都沒得住!
大學時代學校有名的校花都是出在音樂系,你說是巧合,我卻覺得不是,最主要的是因為這些音樂系的校花終日耳濡目染在這些古往今來、所有音樂大師的美妙曲譜中,漸漸的心理被潛移默化,臉上的姿容當然也就漸漸美麗了。
音樂其實是可以穿越時空的,就像電影「不能說的秘密」中所說的一樣,往往只要一聽到熟悉的旋律就能回到當年記憶中的場景,甚至有一種如臨親在的感受。
我特別喜歡聽七八十年代的西洋歌曲,特別是空中補給(airsupply),它讓我重溫大學時代,住在宿舍裡邊聽音樂、邊看書的時光,也讓我回到第一年在南澳教書時住在宿舍時的情景。
音樂儲存了我過往生命的鮮活意象,轉化成音符,等待著我再次聆聽、再次演唱、再次重溫和再次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