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慢人輕法戒第二(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廿二)

    慢人輕法戒第二(菩薩戒四十八輕之廿二)

     

    《佛說梵網經講錄》慧僧法師(19051982)講。果靖居士校訂

     

     

    經文: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聰明有智。或恃高貴。年宿。或恃大姓高門。大解。大福。大富饒財七寶。以此憍慢。而不諮受先學法師經律。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下賤。諸根不具。而實有德。一切經律盡解。而新學菩薩。不得觀法師種姓。而不來諮受法師第一義諦者。犯輕垢罪。

     

    初始出家者,對佛法了解未深。既然未開正知正見,不宜憍慢自恃。但往往因為未開正解,反更容易生憍慢。自恃有七事:

    (一)恃世間聰智:仗著自己在世間的聰明智慧。

    (二)恃位高:仗著自己的位份高,生於高門大姓,而憍倨自傲。

    (三)恃年尊:仗著年紀大,自負耆年有德。

    (四)恃門族:或生於大姓種族,有大勢力,仗著自己的家族是個望族。

    (五)恃大解:或天賦智慧過人,能持能解,博學多聞。

    (六)恃大福:或有大福報。仗自己福氣大,有個富有的家庭。

    (七)恃富財:或出身富貴。仗自己錢多。

     

    以上是說初出家者,以七事自恃,而生貢高我慢心,不敬重法師,不往法師處諮受學習。而法師者「小姓」,則非大姓,並不出於名門。「年少」,則非年宿。「卑門」,則非高門。「貧窮」,則非富貴。「下賤」,則非有位。「諸根不具」,則非聰明大解。「而實有德」,是說雖不擁有其他條件,但此法師真修實證,品格高尚,能解經律。既然行解雙應,更何須論種姓耶?若新出家菩薩,自視不凡,自我高舉,是為過咎。

     

    此是性遮二業。所謂「慢如高山,法水不住!」貢高我慢有如巍然大嶽,縱然雨水下降,也留不住。此戒四緣成罪:

    (一)法師:前邊這個人是法師。

    (二)法師想。

    (三)憍慢心:有我慢、憍傲心。

    (四)不諮受:不去諮問,也不去領受。

    此戒惟遮業,沒有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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