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高雄下了很大的雨。
撐著傘,走在前往捷運站的路上,
我在傘下想起了最後跟你一起去的那個多雨城市。
那也是我決定見你的最後一次,當然,你並不曉得。
那時想幫你過最後一次生日,所以我陪你到了在那個季節裡屬於多雨的城市,
選份你想要的生日禮物。
還記得那天陪你挑鞋子,看你試穿很滿足樣子,我想我喜歡記得你笑的樣子。
我們沒有走太多的路,那天台北一直下著綿綿的細雨。但還不至於到需要撐傘。
我很安靜,沒太多表情,我想自己應該是一臉疲態。
當我們坐在東區信義誠品小店休息時,我懶懶的倚著窗,望著佈滿雨滴的窗外那依然清晰可見的高聳地標時突然開口問了你:
「那就是101吧?」
「是啊,妳上去過嗎?」
「沒。」
「想去嗎?我帶妳去。只是那上面其實沒什麼,可是可以去看看。」
「不用了,我只是想問一下。」我沒回頭望你,只是眼神空洞的望著窗外。
「兩年了吧?」我突然嘀咕了一句。
「不止,要三年了。」你聽見了我的自言自語後回了我。
「是喔,這麼久了喔,我都不敢認真算。」我沒有表現出我的訝異,回過頭對你輕輕的笑了,然後轉身回來靠在你的肩上,安靜的繼續我們的下午茶。
你總是知道我在想什麼。
所以我想你多半也猜到了我那些沒出口的話,也不會說出口的那些話。
你也隱約感覺到我離開的打算吧,我猜。
所以那天你始終沒有放開我的手,不論是過馬路或是坐車,你總是主動拉緊我沒有牽住你的手。
而我也貪婪的享受屬於我給自己最後一次可以被你緊張的小小幸福。
只是,最難的是忍住不哭。
可是面對你,我總是做得太出色。
後遺症是,現在想到你都還是不敢放聲大哭。
並且會不小心把別人認成了你,以為你就站在那裏對我揮手。
2012/05/20 EMMA
到現在,8個多月過去。
我還欠我自己一次嚎啕大哭。
只是,我有點找不回那個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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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舊文 寫於 2012 /07/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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