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已於7月開始受理房客申請。內政部說明,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若房東拒絕房客申請租屋補助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現行法規維護房客租屋權益雖然立意良好但卻會造成房東及房客不良善互動如:
1.房客直接去申請租屋補助讓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雖有租稅補助但卻將房東租屋收入攤在陽光下,原本不用繳稅的房東變成要繳稅,又因為沒有事先告知所以房東會要求租屋合約到期後搬離,這對房客來說造成相當不方便,畢竟搬家不是一件好差事
2.房客若事先跟房東說明要申請租屋補助,房東會告知因為報稅成本會增加所以租金要提高,要求不要申請租屋補助,若房客有執意申請也會告知提前終止契約,房客又要搬家。
為什麼房東抗拒成為公益出租人呢?不是有租稅減免?原因有以下 :
- 房東日後將依法報稅(報稅就是增加成本)。
- 房屋須獨立門牌才可申請租稅減免,很多房東是分租套房,無法申請租稅減免。
房屋加蓋部分屬不合法,雖然內政說可以申請租屋補助但需要切結(申請困難)。- 房東有賣屋打算:出售前一年不可營業及出租,就無法使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 房東合一稅 :自住6年有400萬免稅額,如果出租收入就無法享有400萬免稅額。
那..該怎麼做呢?
- 租屋前及申請租屋補助前先告知房東,讓他知道(臨時告知或是不告知會造成房東反感,嫌隙產生後續溝通會更困難)。
- 房東可能會漲房租,如果真的很喜歡房子,要動之以情告知能不能漲少一點(生活真的不好過,漲少一點畢竟重新找房客也不容易,且有空窗期...)。
- 如果房東堅持要漲,合約還沒到期,告知房東合約金額本來就議定好不應該變動。(合約到期前趕快去找房子吧!!但..要確定當初合約如何擬訂,是否可以提前解約),如果房東執意不同意漲房租就要求租客搬遷,不管是漲房租或要求搬遷基本上是明顯違反合約的。
- 如果房東再續約時候不使用新的合約書,而是用原有合約書修改內容,表示房東不願意您去申請租屋補助(申請租屋補助要合約書),這時就要跟房東談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