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4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翻轉限制〉/小熊

前言:

對數位商品不是很了解的小熊而言,有如不董愁滋味強說愁,不過卻也有些在限制中覺得需翻轉的地方,以下就來說說我的想法了!


正文:

據官方的相關「數位商品」的解釋而言,他說必須在沙龍設定,那也就意味著必須

具備的首要條件是有專題且有設沙龍者才構成販售的「入場卷」資格,這樣對於只有個人版而無專題的作者很不利,也好像是一種階級歧視。我們有自由選擇的意志,何況我們是自由且民主國家,為何還限定在哪個專區或是哪個族群才有資格參與呢?這豈不是另一次的種族歧視嗎?所以會建議官方改成不指定在沙龍設定,且人人都可以參與,畢竟不是只有眼盲的我不設專題,還有一些創作者也會根據自身考量而不設專題。


至於除前述需翻轉限制外,對於數位商品的內容物,我認為不應只限於文字、影音或音樂,還可以是公益義賣等上限處理的線上接洽服務等,他可以很多元,也可以克制畫設計,又可以變相的結合,比如:文字與影音、音樂與文字、圖畫與文字或圖畫與音樂等地跨領域結合商品,甚至可以是nst或作品及等等,也可以是美食的售出與文字的結合,真的可以有很多創意發想的點子。


以上是我初步的認識與想法,院限制能翻轉,數位商品能為各位帶來另一片春天的天空風景。其實想賣什麼,都是一種經驗的傳承與精力分享的過程。


23/11/15w3 5:30pm新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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