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9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暗夜爍光》 少女輓歌

Fright night

     《暗夜爍光》是部懸疑推理作品,描述心理醫師(屬精神專科醫師有開立處方藥的權限,與諮商或臨床心理師有別)克蘿伊有不為人知的家庭背景。幼年期父親被指控為謀害了六名少女的連續殺人魔,自己不僅提供了瞥見埋屍後的返家口供,還找出藏在珠寶盒中的少女遺物,據此將父親打入大牢,認罪協商下才換得無期徒刑。母親因而歇斯底里精神病發,尋短未果把自己搞成植物人狀態,克蘿伊只好與哥哥相依為命度過猶如雙親皆離開的童年。自己的摯友被殺、往昔與父親共度的美好時光有嚴重的背離感,矛盾苦澀的抉擇戕害克蘿伊身心甚鉅,自大學後想尋求慰藉養成了濫交、藥物依賴、酒精成癮等陋習直至自行開業。

     事件過去20周年在即,克蘿伊堅強的從校園霸凌陰影、受害者遺族的遷怒、衛道人士的謾罵訕笑中挺了過來,沒有自怨自哀或自暴自棄,為探求父親在法庭上自白的「內心的黑暗」到底是子虛烏有還是真有其事,一頭栽入了研究心理醫學的領域,攻上博士成為小鎮唯一的專科開業醫。自醫院離職時,邂逅了藥廠業務丹尼爾,沒想到他也有原生家庭的問題與骨肉分離的悲慘童年,一拍即合下即將與之步入婚姻,為此舉辦的訂婚派對好不熱鬧。

     旁觀者清,哥哥安排的活動雖然按部就班但不情不願,對於克蘿伊與丹尼爾認識不到一年的閃婚行為略有微詞,像是認識的方式可能是別出心裁的設計、對方家庭的避而不談成為資訊不對等的秘密、殷切的態度有違常理等,應該花更多的時間熟悉彼此,不能被一時片刻的避風港衝昏頭,無異於病急亂投醫、飲鴆止渴,體現十足代理父親職務的守護者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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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嗅到血腥味的記者準備揭露不堪回首的瘡疤,從醫院追蹤克蘿伊到診所還要到了私人電話,打算採訪案件的當事人作專題報導,不惜拜會父母也要喚起關注,宛如飢渴的斑鬣狗不勝其擾。就在此時少女的失蹤與遺體陸續出現,不管是掐死的手法、奪走的飾物、鄰近的地緣關係等,再再告示了連續殺人犯的回歸,但是父親還在監獄中不可能行兇也沒道理這時才作案,是有模仿犯的出現還是當年根本抓錯人了呢?在警官們還不清楚前後因緣時,首先注意到異常的就是克蘿伊,跟當年注意到異常的自己如出一轍。好奇心旺盛的她,在尋人地點找到遺物還不小心沾染上了自己的指紋;另一受害者是自己的病患之一,出了診所大樓就遭擄失蹤,一周後棄屍在後巷子母車,若這不是挑釁,就是赤裸裸的惡意攤在眼前,針對克蘿伊父親的、還是針對克蘿伊她本身的?若為模仿犯是為了昭告天下還是欲青出於藍?由於不願讓警方知道「殺人犯之女」就是自己,克蘿伊選擇逃避以對,說服自己再觀察看看。

     酒與藥物的加乘作用,讓克蘿伊時常處與分不清夢境與現實的狀態,少量的贊安諾可幫助睡眠,劑量較重的地西泮則是快又有效的鎮靜劑,在職涯轉換之際、婚前恐慌症候群、父母的累贅、案件的纏身、病人與人際關係的糾葛讓克蘿伊承受不小壓力,兒時的回憶歷歷在目,時髦的麗娜,只剩臍環像螢火蟲般閃耀幽光,以及代表其他受害者遺物的墜飾,令她惴惴不安。為了避免這個模仿犯繼續行兇及無辜少女受害,她不得不兩權相害取其輕向警方坦承自己的身世,還有兇嫌有奪取勝利品的關聯性,希望事件可以早早塵埃落定。

     分析目前的案情與推論有理有據,遂請警方調查搬來此鎮的受害者遺族之一,也是當年差點侵門踏戶、與自己母親偷情的伯特涉有重嫌,還進入自宅打過照面。而形跡鬼祟的丹尼爾卻沒有依照行程出差開會,偶然間發現衣櫃中受害者之一的項鍊,逐漸加深了對彼的猜忌;疑心生暗鬼,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很可疑,臥病在床的母親還竭力拚出首兩個字「D…A…(丹尼爾或父親的字首)」或許哥哥的忠告其來有自,並非空穴來風。另一方面,記者的雷厲風行超乎想像,克蘿伊觀察推敲預判的地方都能劍及履及、嚴絲合縫,究竟是警方的臥底還是自己的偵探多重人格作祟?虛實之間,彷彿一切都有可能,腦中縈繞的各種線索如暗夜爍光飄渺游移,並不足以抽絲剝繭。所有人的態度反常,當年的兇手及如今的兇手,會是同一個人嗎?

※以下內容涉及《暗夜爍光》情節,請自行斟酌閱讀

Complaint

     本作有值得詬病之處不吐不快,其一就是父親定罪時並未發現任何一位被害人的屍體、凶器、血跡等,法律上來說僅為失蹤狀態,不能排除意外事故或自願失聯,而遺(失)物沒有任何人的生物跡證,並不能說明生前或死後掉落,蒐集也可辯稱贈與或拾獲,這樣連間接證據都稱不上,在國內外都不足以起訴論科,更甭提僅靠認罪協商的自白及孩童模稜兩可的傳聞證據蓋棺論定了,已是程序而非實體違法,得為上訴事由。誇張的是罪證不足下辯護律師不力挺當事人,反倒與家人談認罪程序,罔顧被告權益與職業道德,凸顯作者這方面力有未逮,此失誤並不能說服我,至少發現一位被害者屍體或微物跡證不難吧。

     其二是成年後的克蘿伊參與少女驗屍,解剖過程竟然沒有包含性侵鑑定,這對於犯罪剖繪、施暴意圖至關重要,例如勃起障礙、特殊潔癖、女性兇手等。畢竟遺骸完好若非針對肉體或金錢欲念的連續殺人犯,能鎖定的對象可進一步排除限縮。反之若是精神疾病或愉悅犯,就違背推理小說的旨趣。作者在扉頁引述尼采

「對抗怪物之人都該當心,過程中自己不要變成怪物。若你凝視深淵太久,深淵也會凝視著你。」

的誤導讓中後段一度失控還好有拉回,但是動機還是不明所以。

     最後但同樣重要的是,未成年犯在先進民主國家無法判死刑及無期徒刑,依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83-1條,就算本刑5年以上的罪,成年後滿3年即可塗消,等同無前科紀錄免於標籤化。本作中搞到父親頂罪、母親自殺未遂、倆小成長過程顫顫巍巍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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