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的時代,科技和娛樂產業的版圖不斷擴張🗺️,跨國公司在追求創新💡和市場領先💹的同時,也難免會捲入智慧財產權的紛爭中⚔️。
近期(2024年2月底),一場圍繞著作權的法律爭議在遊戲圈🎮引起了廣泛關注👀。此次爭議的主角是兩家韓國遊戲公司:韓國遊戲巨頭NCSOFT與韓國國民通訊軟體KAKAO旗下的KAKAO Games/RedLab Games。
NCSOFT指控KAKAO Games及其夥伴RedLab Games旗下的《ROM:王權之憶》遊戲未經授權使用了其發行的熱門遊戲《天堂W》的內容及美術作品,涉嫌侵犯著作權並構成不公平競爭🔍,並搶在《ROM:王權之憶》發行前幾天在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及台灣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訴訟。
NCSOFT主張,《ROM:王權之憶》在遊戲概念、主頁內容、美術設計、遊戲畫面、主選單、副本選擇畫面、使用者介面(UI)🎨等多個方面,未經授權地直接使用了《天堂W》的著作權內容,並且也涉及不公平競爭。NCSOFT將此次訴訟行動視為保護其創新成果和智慧財產權的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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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被告RedLab Games及KAKAO Games則透過遊戲製作人申鉉根回應,堅稱《ROM:王權之憶》並未侵害《天堂W》的著作權,其中強調被控侵權的UI設計為業界長期以來普遍採用的通用設計🖌️。他們表示將採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來保護自身的權益,主張NCSOFT的訴訟行為是試圖透過法律手段來影響《ROM:王權之憶》的發布,並對NCSOFT提起訴訟的動機和時機提出質疑🤔。
(被告方目前沒有針對原告的其他指控一一回應,所以實際上有沒有侵權目前還難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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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ROM:王權之憶》遊戲已於2/27在台灣正式推出,並且在各平台都獲得不錯的迴響,似乎沒有受到此次爭議太大的影響。
此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主要是因為涉訟的雙方都在遊戲行業內佔有一席之地,但更讓我關注的是這場訴訟涉及的是跨國著作權的問題,兩家韓國的公司🇰🇷🆚🇰🇷居然打訴訟戰打到台灣🇹🇼來了,這在著作權領域是比較少見的。
NCSOFT和KAKAO Games/RedLab Games此次在台灣法院的對決,不僅是一場普通的著作權爭議,我們也可以從著作權法涉外因素的視角觀察:一是台灣對於外國著作權人的保護機制(也就是說台灣法院怎麼看韓國人在台灣的著作權保護(原告方));二是外國人在台灣的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管轄問題(怎麼處理韓國人在台灣涉及的著作權侵權行為(被告方)。)
NCSOFT是一家韓國的大型多人在線角色扮演遊戲(MMORPG)開發商🕹️,其發行的遊戲有《劍靈 Blade & Soul》系列、《天堂 Lineage》系列、《永恆紀元 AION》等,在台灣擁有廣泛的玩家基礎。
NCSOFT在台灣的子公司,吉恩立(NC Taiwan),是NCSOFT與台灣知名遊戲公司遊戲橘子🍊於2003年8月合資成立的。吉恩立代理了NCSOFT研發的多款遊戲,包括《天堂II》和後來的《永恆紀元》等,主要負責在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發行和營運。這顯示了NCSOFT對台灣市場的重視和長期投資💼。
KakaoTalk 是韓國最普及的通訊軟體,市占率有90%以上,母公司Kakao集團是韓國的科技巨頭🏢,且相當積極進行多角化經營,旗下有娛樂、電子支付、運輸等不同領域的子公司,更於2014年與韓國的重要入口網站Daum合併💻。(Kakao集團有經營一系列的可愛角色Kakao Friends,或許你曾經在韓劇或是韓綜中看過~)
此次被告的遊戲發行商Kakao Games 則是Kakao集團其中一家遊戲領域的子公司,專注於PC、手機和VR平台遊戲。Kakao Games 善用了KakaoTalk和Daum的資源拓展韓國市場,並且已從韓國進軍到全球市場🌏,如北美、歐洲和亞洲其他國家,包括台灣市場。
另外,《ROM:王權之憶》的開發商RedLab Games,則是一家由遊戲行業資深人士成立的開發工作室,他們過去就曾與Kakao Games合作,並獲得後者投資,投入開發一款運行在區塊鏈平台上的MMORPG遊戲。
雖然當事人沒有直接說明白,但從NCSOFT長期經營台灣市場的背景來看,NCSOFT選擇在台灣提起訴訟可能是基於重視其在台灣已建立的市場地位和玩家基礎。並且擔心《ROM:王權之憶》的發行會在台灣市場對其自身遊戲造成直接競爭,特別是考慮到KAKAO Games在全球遊戲發行方面的經驗以及對新技術的探索⛵。
藉由在台灣提起訴訟,NCSOFT可能期待透過法律行動來阻止或延遲對方遊戲在關鍵市場如台灣的發行,保護其在台灣的商業利益、品牌價值,對抗可能的著作權侵犯行為。
關於外國人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專利權和商標權等需要註冊的智慧財產權比較容易理解,如果有在特定國家繳保護費(誤)註冊費或年費,自然能夠在該國獲得相對應法律的保護。
那麼不需要註冊、繳費的著作權是怎麼在國際間獲得保護的呢?
台灣著作權法第4條第2款明確指出,如果一個國家保護台灣著作權人,台灣也會相應地保護該國著作權人,雙方相互給予法律保護,這也就是互惠原則🤝。互惠原則不僅促進了國際文化交流,也確保了外國著作權人的利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進一步地,自從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後,根據WTO的《貿易相關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協定)第9條第1項和伯恩公約第3條的規定,台灣需要保護所有WTO會員國國民的著作📚。
(伯恩公約是國際上保護著作權最重要的國際條約,我們並沒有加入伯恩公約,但是TRIPS第9條第1項有引用伯恩公約,所以我們間接地需要遵守伯恩公約)
鑑於韓國也是WTO的會員國,韓國著作權人的著作在其存續期間內,應當受到台灣著作權法的保護。
(基本上WTO會員國都會需要互相保護其他會員國國民的權利,而WTO遍布全球達到164會員的規模讓台灣的權利人原則上是可以在全球橫著走的,但我自己還真的遇過例外😅,例如摩納哥)
NCSOFT作為韓國的法人,則其著作權自然受到台灣著作權法的保護,能夠在台灣對KAKAO Games/RedLab Games 起訴。
這些法律規定和國際條約的存在,為外國著作權人在台灣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確保他們的智慧財產權得到尊重和維護。而透過建立、推行這些法律制度,不僅促進了國際間的文化和知識交流,也能夠鞏固台灣在國際社會中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形象🌟。
如果事件的當事人是外國公司,並且訴訟主張涉及在台灣境內的著作權侵害行為,則該事件會被定性為涉外民事事件。
台灣法院的國際管轄權成為涉外案件能否在台灣受理的關鍵🔑。台灣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的時候,一般會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類推適用,認為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具有國際管轄權🏛️。
也就是說,如果侵權行為在台灣境內發生,台灣法院就會有國際管轄權,這一管轄原則確保了著作權人針對外國人在台灣侵權的行為也能夠在台灣有效追訴,並根據台灣的著作權法獲得法律保護。
此外,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案件會交給台灣的智慧財產法院專門處理,以確保法院對於這類案件的專業和高效審理⏩。這種專門法院的設立,進一步保障了外國著作權人在台灣可以獲得有效的法律保護和救濟。
這次NCSOFT願意在台灣也同時起訴,某程度應該就是對於台灣的智財法院抱持著高度的期望吧(?🥹
本案件中,原告和被告都是韓國公司,但選擇在台灣提起訴訟。
姑且不論原被告主張的實質內容是誰有道理。我認為這至少顯示了台灣在數位娛樂市場中的重要地位,同時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也獲得一定的國際認可。
隨著《ROM:王權之憶》推出後在台灣獲得了不錯的成績📈,原告NCSOFT應該不會輕易善罷甘休(?)所以就讓我們一起關注智慧財產法院會如何審理這場韓國內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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