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3/1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人生的損益平衡點』使用價值與價值

這章節探討的是「人力資本」,這個是我們每個人先天就俱備的資本,人人都有,但「價值」跟「使用價值」都不一樣。

文章內容對於「價值」跟「使用價值」的解釋有點複雜,我先以案例來說明,可能會比較好理解。

先假設有一群人,都是同所高中畢業,那麼外人看待他們的「價值」是一樣的;他們所處的環境、受過的訓練等都相同,但「使用價值」就有可能因為他們畢業後所從事的工作而有所不同,比如說有些人去做會計工作、有些人去做建築工人或水電學徒等。

過了段時間後,同一群人中有幾位想繼續升學進修,等到他們畢業後,外人看待原本的同一群人時,其「價值」可能就會有所差異;有些人大學畢業拿到學位、有些人變成資深的會計人員、有些人出師變水電師傅,但也有些人還是建築工人。

「勞動力價值」取決於學習技術所耗費的勞力 (費用、努力與時間),而且這個耗費勞力的多寡是被社會普遍性認定的,而不是自己單方面認為的。

同樣是大學或研究所畢業,但在同一份工作都被錄取的情況下,頂大的起薪硬是比一般大學高出不少,這就是公司在認定「勞動力價值」時的差異。

但如果是「高勞動力價值」的人,去從事「低使用價值」的工作,那會有所差異嗎? 我個人覺得這時會參考「使用價值」決定;既然是「低使用價值」的工作,那就代表它的進入門檻不高,被普遍性認定為具「低勞動力價值」就可以從事的工作。

舉例來說,碩士或博士畢業,並不會讓你在搬運貨物時,比一個高中畢業的人更有效率,反而可能更差;當「高勞動力價值」的人碰到不相應的工作時,「使用價值」可能會比預期更低。

文中雖然一再強調要提高「價值」,但我覺得很多時候「高勞動力價值」要能適配「高使用價值」的工作內容,才能體現它的差異性。


本章節重點摘要如下:

  • 資本社會決定薪水的兩種方式:
  1. 必要經費制。
  2. 盈利分紅制 (業績制)。
  • 必要經費制的支薪方式,只能讓員工得到生活所需之金額;薪水只是為了讓你「明天也能照樣工作」的必要經費。
薪水只是為了明天也能進行同樣勞動所需的金錢。
  • 馬克思的經濟學稱此為「勞動的再生產成本」,指的是「再一次進行同樣工作所必要的金錢」。
  • 「資本論」中的「使用價值」指的是有益性、有用性;有使用價值的意思是「使用 (一件商品或物品) 有其意義,或是有某些助益」。
在「資本論」中,「物品的價值」是取決於「製作這件物品所需耗費的人力」。
  • 商品「價值」的高低,取決於「社會普遍耗費的平均勞力」,要根據這個社會的平均值來考慮必要的勞力。
  • 商品的「價格」取決於該商品的「價值」;先以該商品的「價值」為基準,然後再看「使用價值」、「需求是否大於供給」,而它的價格便從這個基準值再往上加。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勞動力也是「商品」。
  • 公司職員領公司的薪水,為公司工作;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把自己的勞動力賣給公司」。
  • 上班族拿「自己的勞動力」,與一般商品一樣進行「交易」。
  • 既然勞動力也是商品,那麼「勞動力這個商品的價值」應該用跟其他商品一樣的方式來決定。
勞動力的價值 = 讓明天也能執行同一個工作所必須的各種價值之總和。
  • 而勞動力的價格,同樣是以「價值」來決定的;也就是說,大家的「薪水」都是以「個人的勞動力價值」為基準來決定的。
  • 許多人都以為,「只要努力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加薪」、「只要業績成長,薪水就會提升」。
但是我們的薪資既然是以「勞動力的價值」為基準來決定,那麼無論你多努力、業績有多好,只要「價值」不變,你的薪水也只是在這個基準上,再以「需求及供給的關係」在其價格上做出微調。
  • 開發中國家的人事費用比先進國家便宜的原因是,「因為開發中國家的物價低廉,勞動者的生活開銷便宜;既然勞動者花很少的錢就能生活,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自然也更低;換句話說,他們的勞動力價值很低」。
  • 勞動力這個商品有「執行這項工作所必要的技術」,所以學習技術所耗費的勞力 (費用、努力與時間) 都要考慮進去。
除了飲食、房租、治裝、調劑身心等費用,技術學習費也要算進「勞動力的價值」。
  • 「從事該項工作的準備」所耗費的勞力,都要算進每個人的「勞動力價值」中。
  • 學習技術所耗費的勞力越大,勞動力價值就越高,薪水也會跟著上漲;如果是任何人都能簡單執行的工作,由於不需要「學習技術」,薪水自然也較低。
  • 當勞動者有必須扶養的家人時,「為了明天也能執行同樣工作所需之費用」,當然也要包含家人的生活費;因此日本企業的薪資逐年遞增、依年資決定薪資的制度,其背後隱含「隨著年齡增加,必要經費也會因此增加」。
  • 勞動力與一般商品一樣,價格也是以「價值」為基準,再因「需求與供給的關係」調整變動;勞動力需求高的人 (優秀人才),就可以高價「賣出」,也就是跳槽到提供高薪的公司。
不會自我推銷、不受企業需要的人,就只能屈就低薪。
  • 勞動力還是以「價值」為基準,再考慮「使用價值」;而對勞動力的「需求」,就要看「使用價值」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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