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7|閱讀時間 ‧ 約 25 分鐘

國會改革個人感想

台灣國會改革懶人包(自各家網路資料精簡整理)

一、國會改革背景

最近,台灣的國會改革引發廣泛討論。主要是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等五部法律進行修正。藍白兩黨(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推動修法,而民進黨則強烈反對,導致立法院內多次激烈衝突。

二、關鍵修法內容

  1.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 進度:5月17日二讀通過。
    • 修法內容:總統每年須於2月1日前提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報告。新任總統須於就職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並於一個月內到立法院報告。立委可在總統報告後進行口頭或書面質詢,總統需即時回答口頭問題,書面問題則在七日內回覆。
    • 爭議點:國民黨和民眾黨支持立委可即問即答,但民進黨認為此舉違憲,應由行政院長回應。
  2. 藐視國會罪
    • 進度:5月21日二讀通過,預計在5月28日院會處理。
    • 修法內容:增訂《刑法》第141-1條,若被質詢人虛偽陳述、隱匿資訊或拒絕答復,將視為藐視國會,處2萬~20萬元罰鍰。政府人員如虛偽陳述將依法追究刑責。
    • 爭議點:民進黨擔心此舉過度擴大國會權力,可能造成寒蟬效應。
  3. 國會聽證權與調查權
    • 進度:5月21日二讀通過,5月24日進行審議。
    • 修法內容:立法院可設置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違反者可處1萬~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政府機關違規可移送監察院彈劾,法人團體違規經院會決議可開罰。
    • 爭議點:憲法未明文賦予國會調查權,可能造成與其他機關調查重疊,且缺乏利益迴避規範。
  4. 強化人事同意權
    • 進度:5月21日二讀通過。
    • 修法內容: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等條文,加強國會對人事案的審查權。人事同意案須經全體立委1/2以上同意通過,採記名投票表決。被提名人需提供詳細資料,並在委員會接受詢問說明,違反者可處2~20萬元罰鍰。
    • 爭議點:民進黨認為此舉會大幅增加立院對人事案的干預,可能影響行政運作。

三、修法時間軸

  • 2月20日:本屆立法院開議
  • 3月4日:國民黨團提出國會改革法案
  • 3月8日:法案交付委員會審查
  • 3月29日:民進黨提出自己版本國會改革法案,最終未納入
  • 4月3日、10日、11日:舉行3次公聽會
  • 4月15日:國民黨版本進入委員會逐條審查,保留送黨團協商
  • 5月16日:無共識條文冷凍期結束,協商不歡而散
  • 5月17日:總統國情報告二讀通過
  • 5月21日:質詢答覆、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權二讀通過
  • 5月24日:續審調查權、聽證權等條文
  • 5月28日:繼續審議後續條文

四、賴清德的回應

賴清德表示將尊重《憲法》,履行總統職責,並希望國會能回歸理性討論,恢復議事運作和諧。民進黨團決定針對相關修法聲請釋憲。

這些修法內容的推動和爭議點反映了台灣國會在權力平衡和民主監督上的複雜性和挑戰。

五、個人想法

個人覺得國會這次改革有點太超過了一些,似乎變成黑道治國,例如從「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這則改革內容來看,雖然總統定期報告國情有其必要,但常態化報告十分勞民傷財(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一第15-3條,光是開會前3天就要印好眾多資料給立院看就真的很花時間跟精神,居然要常態化),一個好的政策是值得多年耕耘的,過度監督只會浪費時間在報告相同的事項上面,更何況有些國家機密也並不是可以攤開來講的。

另外,藐視國會罪這一項真的很有事,訂《刑法》第141-1條,若被質詢人虛偽陳述、隱匿資訊或拒絕答復,將視為藐視國會,處2萬~20萬元罰鍰;虛偽陳述就算了,對方可能有什麼難言之隱,拒絕答覆就是藐視國會?我們從小公民課就是教我們三權分立,國會何時凌駕在任何機關之上了?握有那麼大的權力要幹嘛?每天看你們在電視上打WWE嗎...?

「國會聽證權與調查權」也是一項過度自我膨脹的作法,立法院可設置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儼然成為各家機關的老大,我不爽你,還可以連續開罰,而且缺乏利益迴避規範,原則上就算是親朋好友也不用避諱利益之間的往來。

「強化人事同意權」儼然是立院想將人事權納為己用,剷除異己,僅留下乖的、聽話的,這是將自我權力膨脹到最大化結果,自此以後,用人都是自己挑的,不是可能影響行政運作,是直接禍害千年的最大惡習。

小弟我不知道是否有誤解任何一項改革政策,但國會獨權化這件事顯而易見,當某一機關力量過大,這個天秤就會失衡,三權分立的架構將會倒塌,人民的自由不復以往。

此時,突然想到香港學運、想到太陽花、想到自由民主,我們都不該是被霸權欺凌的人。

「當納粹逮捕共產黨人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又不是共產黨人;

當他們關押社民黨人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又不是社民黨人;

當他們逮捕工會人員的時候,我保持沉默,我又不是工會人員;

當他們逮捕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人能為我說話了。」

--尼莫勒《當納粹逮捕共產黨人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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