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依據112年住宅需求動向調查結果,有關租金補貼政策的整體滿意度近7成,其中18歲以上至未滿25歲年輕人的滿意度已超過7成,顯示此政策對於租屋族及青年族群減輕租屋負擔有發揮實質效益。
國土管理署進一步表示,政府為照顧各年齡層租屋民眾的居住需求,今(113)年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政策,給予居住支持與協助,租金補貼自去(112)年7月受理申請至今(113)年6月底止已核定57萬戶,為了讓民眾更容易申請租金補貼,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等措施,以達到「擴大照顧、簡政便民」,照顧更多租屋家庭。
國土管理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住宅所有權人可享有公益出租人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一起用好房做好事。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則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遇有租賃糾紛者,民眾可透過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及消保官等管道處理。
國土管理署最後提醒,若房東因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進而要求漲租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及要求改正,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