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7/3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立下愛情墳墓的信念|隻身旅外人・散文集

時代的轉變與演進讓許多人與人之間的議題都在進步的道路上。更多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更正向看待離婚的社會態度、更開放多與人相處的交友風氣。
以前別人曾問我你是同性戀嗎,不然為什麼參加同志大遊行?我心想一定要是才可以參加嗎?作為異性戀,我不能支持他們嗎?
這讓我想到,蔡英文前總統過去被批評過沒有小孩怎麼會懂他人養兒育女的感受,在相關議題的公共事務怎麼可能有良政。諸如此類的言論其實很常見,比如認為女性不該對兵役議題插嘴的聲音。但我就想,男性怎麼就有資格對墮胎說上幾句了?如果說這是因為女性懷孕定是一位男性造成的,這是兩邊性別都相關的議題,那兵役不也和全台國防安全有關,不分老少、性別嗎?因此這不應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想法的議題嗎?

我想說的是,所有議題都是一樣的。先不談論點的對錯好壞,但社會上所有正在發生的事情,每個人都變相是當事人、潛在被波及的對象,每個人都有資格提出自己的看法,接著大眾一齊討論方案及對策。社會議題意即影響著社會上所有人,因此我們都有權利義務參與討論。就像政治一樣,一切都相互掛鉤,都息息相關。之所以教育重要,不正是因為我們在平等對待每個可以接受國民教育的孩子,給予他們知識及觀念嗎?理想的情況下,同時培育他們思考、傾聽、同理的能力,未來他們才能夠做出合情合理的判斷與決定。


我也曾認真思考結婚的意義是什麼,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說是兩個人愛的證明及保障。對於「證明」一詞,我不是非常買單,但「保障」卻是讓我印象深刻的理由。在我們釋憲讓其合法之前,同性結婚一直都是台灣在努力爭取的權益,記得好多年前,曾經有個相關新聞片段,受訪者說他希望自己可以是伴侶在有各種緊急事件,尤其醫療場合,可以簽名的身份。這件事讓當年還在唸書的我恍然,並更堅定自己支持他們的立場。兩個人要不要結婚是他們的事,他們可以選擇不要。但在需要的時候,所有人都應該享有相同法律的認證與保護。

但結婚為什麼卻又變成了愛情的墳墓?明明婚姻是最堅不可破的關係,與有婚人士有染,更是其中一個社會大眾最不能接受的行為,第三者是得以被控告有罪。

回頭看以前紅極一時的日劇,介入婚姻的人受到撻伐、指責、厭惡。以前總認為這樣的角色是自討苦吃、不守道德,但是這麼多年後許許多多身邊的人事物讓我開始反思,這樣的情感為何總是反覆存在,大家都知道不恰當卻還是投入其中。雖然不至於認同,然現在也逐漸能同理這樣的處境為何發生。人的脆弱、自私、期待與大愛,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難捨難分。


我們要當追求幸福的人,還是無私大愛的人?出軌的問題究竟是出在第三者身上,還是夾在中間的人才握有關鍵?我想墳墓一詞,並非是指結婚的兩人之間愛情的墳墓,而是兩個人一起捨棄生活中再有愛情一詞的覺悟。就好像說好我們從今以後綁在一起了,如果未來另外出現了具有吸引力的人,我們也不會動搖,而是依然廝守彼此,兩個人共同實現社會責任及遵守家庭約定。
長輩們總說道婚姻久了兩人之間的情感很多時候早已從愛情轉化為親情,同一個屋簷下裡面除了浪漫與激情之外,也被相互攤開的平凡與現實填滿。


但退一步去看待交往階段,卻好像還有討論餘地?這也讓我對於關係的彈性感到神奇。以前總有人開玩笑說:「追別人的對象敵人只有一個。」原本像是揶揄的句子現在也愈來愈多人接受,認為結婚前都是公平競爭的範圍。道德本來就是灰色地帶,每個人標準不同,文化差異也造就不同。而「不想後悔」是我聽到最多也最能理解的原因。
是要忠於自己的衝動及慾望,還是昇華成祝福與尊重?為什麼他就可以?為什麼不是我?人跟人之間複雜的感情總是永遠說不清。

要如何做才不會傷害到他人,但也同時不會委屈自己?許多搞不懂的情感,好像要愈活愈久才能體會。
但我想人們對於愛情的憧憬不管經過多久都將炙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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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親朋好友都開始面臨更複雜的感情及婚姻議題的年紀,也包括自己。
偶然看到美國非常有名,擅長打離婚官司的律師 James Sexton 的影片⋯⋯
可以搜尋他上 The Diary Of A CEO 這個頻道的訪談,有許多值得深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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