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公告,公平會在113年9月4日第1716次委員會議決議,鴻辰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麥露奧公司及團購事業澤盈工作室、水雲齋公司、雙正公司、王君共同銷售「Airvida穿戴式空氣清淨機」系列商品,因有廣告宣稱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分別處鴻辰公司50萬元、麥露奧公司10萬元罰鍰,澤盈工作室、水雲齋公司、雙正公司及王君各5萬元罰鍰。這是公平會首次針對團購事業貼文銷售商品涉有廣告不實進行開罰。
公平會新聞公告寫到,這是公平會首次針對團購事業貼文銷售商品涉有廣告不實進行開罰,事實上這應該也是公平會第一次對於「網紅團購」廣告不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