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然驚覺,小弟竟然許久未有練字。
練字的理由無他,純粹是看見手下筆墨暢遊紙張,然後自我感覺良好而已。從小到大,父母、親戚、老師、同學,無不稱讚小弟手上功夫,如是者飄飄然十數年,練字成為小弟要務之一。
寫一手好字有何用呢?著實沒有。電腦打印來勢洶洶,再好字的人亦難容身。不過精神層面上,小弟居高臨下,可以批評別人字體。但凡他人功夫太差,便可趁機炫耀,怡然自得,以「匡正字體」為己任。真是「憑我徹底的勇氣,手字最大權利」。
可惜的是,據聞字好文筆差,字差文筆好,如此一來我的文章可堪憂了。大作家諸如倪匡、魯迅,甚至余光中聞一多,其字體皆東歪西倒,不辨龍蛇。小弟身邊能文之人,書法同樣不濟。要知道文憑試寫作卷有字體分,小弟自然大獲全勝哩——字體分而言。
之前工作,有個同事字醜如東施,他說:「小時候,父母、老師常說我字體潦草,我不喜歡聽,因此未加理會。」結果小時不佳,大更不佳:他寫的字,不但旁人一頭霧水,有時連他自己也摸不著頭腦。由此可見,打罵果然不是培養習慣的好方法。
正如小弟,便是自小就自我感覺良好,才練了此些年日。許多人都問我如何寫得好字,我一概回答:「一開始時,最緊要慢,一筆一劃寫好每個字。」唯有深耕細作,慢工才能出細貨。
不過如此雕琢,往往要花上數個小時。就像本文,若要慢慢書寫,恐怕需要三個小時。難怪人們問過我後,字體仍舊龍蛇混雜,因為時間實在珍貴,只有我這些閒人才有空,練這門無用之極的功夫。
多年來,小弟難免把一手好字視作理所當然,字好成為了小弟的專利——看見別人字好,小弟也會有所妒忌。也許只因此「傲氣」,我才堅持從文,竭力寫好我手下的一字一句。
說穿了,我練好書法,並不因為什麼「承傳中華文化」,僅是私心而已——為求我還有值得自豪之處,我才堅守此「文化遺產」。
可惜的是,即便閒人如我,時間也愈加緊縮;此文寫成之前,我已幾個月未有執筆寫字了。就是此刻,我能理解他人的忙碌,甚至扭曲了他們的字體。如此想來,有空能練字也是件奢侈的事呢。
本來事在人為,若我執意要練,確實可以不顧一切。但練字是「有空」才做的,若果根本「無空」,又如何不顧一切呢?
書法是種閒情,迫不出來。如果是喊打喊殺地練,那就是折磨、工作,不是閒情了。正如冥想是自然為之,總不能規限說「不論如何,每天必須打坐一小時」吧;沏茶時若遭人用槍指頭,怕也沏不得愉快呢。
香港人最欠的除了金錢,就是時間,難言有何閒情。況且有些閒情也是功夫,需要持之以恆——我小時候練毛筆字,練了三天仍不見進展,於是便放棄了。這個城市,畢竟急功近利。
說來諷刺,硬筆我能寫一手好字,軟筆我卻一竅不通;感覺不好的,還是勿擾好了。幸而我還有數張原稿紙和一支筆,生活倒也不算乏味——空閒時重操故業,雕琢好每個字,自娛一番,未嘗不是好事呢。
一個人若整天忙碌,行程密不透風,絕對開心不到哪裡去。不如莫把行程排滿;留下一兩小時,做想做的事,練想練的功夫。此等閒情,是真正的忙裡偷閒——一個人若無閒情,其人定必了無生氣,枯燥乏味。
話說回頭,如有練字之同路人,歡迎交流砥礪,好讓我有點自知之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