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就喜歡寫作。
在我有記憶以來,寫文章是獲得成就感的方式。當時一般人到四年級文章才有機會被選中,但三年級起我就是常勝軍,幾乎每期的校刊都有我的文章。國中的時候周六仍需上半天課,下午班級請了作文老師來上課,每堂課的一開始老師都會念優秀的作品,每一次都會有我,老師在台上朗讀著我的文字,說明這篇文章如何的優秀,還記得我在台下那種欣喜優越的感覺,我享受著寫作時的抒發,也享受著他人閱讀時可能對我的讚揚。對我來說,文字是有生命的,我喜歡讓人在文字中觸摸到溫度,喜歡文字讓人彷彿身歷其境,體會到筆下的感受,喜歡文字讓毛細孔張開的感覺,似乎可以把這些感受吸入體內,細細品嘗。我喜歡閉上眼,體會著這些力量。
失去工作的這些日子,不斷的問我自己,妳真正喜歡的是甚麼呢?甚麼才是妳的人生志業?我原來的工作是嗎?我不知道工作讓我不開心的是內容本身,還是我所需要面對的人與事,但問我喜歡做甚麼事,我第一時間一定會回答寫作。但經歷過全心工作,照顧家庭孩子,我中斷了好久,原來在失戀時隨意就可以揮灑出來的心情,單身時做快樂女郎享受生活,當時好像都有好多感受可以寫,被生活折磨到現在的我,突然覺得,我該寫甚麼呢? 有甚麼含金量多的內容? 有甚麼讓人體會深刻的文章?
我似乎真心喜歡的寫作,我真的寫得出來人們想看的東西嗎?我又是否有心思考甚麼才是人們想看的呢?
結果我還是一樣,丟出了問題,但沒有提出答案。
這想必不是好的結尾。
也不是一個好的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