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支付命令範例詳細說明

    私下借給他人錢財,卻收不回來?或是被騙匯款到他人帳戶但是人頭帳戶卻不願意還錢?通常債務人有簽本票,可聲請本票裁定;若沒有,您試試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一、為什麼要聲請支付命令?

    raw-image


    支付命令算是追債方法裡門檻最低的選項,而且債務的金額大小,通通都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所以債務金額不高時,聲請支付命令,會是一個相對「經濟實惠」的處理方法。簡單來說就是債權人一直沒有收到欠款人積欠的債務,因此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對欠款人發起「支付命令」,用法律途徑催促欠款人儘快償還債務。

    支付命令是非訴訟程序上的「督促程序」一環,是債權人利用公權力來監督借款人履行債務的一種作法。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得視電腦或其他科技設備發展狀況,使用其設備為之。其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民事訴訟法第 511 條

     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五、法院。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

    1.支付命令的效力有哪些?

    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是非訴訟程序上的「督促程序」一環,是債權人利用公權力來監督借款人履行債務並授權給你合法展開追債行動的「證明書」。有了這份證明,你就可以去調閱債務人的財產清冊,並聲請強制執行、要求法院凍結對方處理資產的權力,好拿回屬於自己的款項。

    2.支付命令聲請的優點

    聲請支付命令,只需書面審查債權人提出的證明文件,例如:匯款單據、借據等等,不需要開庭,法院審查屬實後就會核發支付命令,程序非常快速。聲請支付命令法院審查只需1個月左右,法院裁定費也只需500元,準備好資料給法院即可送出支付命令。

    不需開庭,且確定成立的支付命令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若雙方對此債務金額沒有異議,債權人透過支付命令解決債務是很方便的方法喔!

    支付命令聲請的流程非常簡單,只需要將債權證明(文字往來紀錄等)提交給法院,不用開庭、也不用請律師,就能自行完成辦理。

    二、支付命令的聲請步驟

    聲請支付命令,沒有想像中的困難!以下我將手把手解析支付命令聲請的步驟與流程,並於文末附上聲請書的填寫範本,讓你能夠自行完成支付命令的聲請。


    1.支付命令事前準備

    在聲請支付命令前,除了債務人的雙證件影本外,債權人也必須先蒐集完整的借款證據,並附件提交給法院。完整的借款證據,指的就是能夠證明借款人確實有「借貸行為」(不管是借據、對話紀錄或存證信函都可以),以及債權人確實有「提供金錢」的各項紀錄(匯款明細等),兩者缺一不可。

    2.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

    備齊證明後,債權人填妥支付命令聲請狀(可於文末查看支付命令聲請範本),並附上規費匯票500元,以及法院掛號回郵郵資後,就可以正式向法院遞交支付命令聲請。但要注意的是,若沒有特別約定,支付命令就適用「以原就被」原則,也就是債權人必須向債務人所在的法院遞交支付命令,法院才能受理。

    3.確認支付命令聲請內容

    法院收件後,就會依據債權人提交的資料開立支付命令,並將影本寄給債權人做確認。如果內容正確無誤,債權人就可以帶著這份影本,到戶政事務所去申請債務人的戶籍謄本,並在5天內將確認好的聲請文件及戶籍謄本寄回法院。

    4.法院寄發支付命令給債務人

    確認資料正確後,法院就會寄發正式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由於債務人有權在20天內提出異議,所以債權人就必須等待一段時間。如果債務人沒有提出反對意見,20天後支付命令就會生效,債權人即可憑證聲請強制執行。

    5..支付命令效力與注意事項

    • 債務人在收到法院支付命令20天內,必須清償債權人的債務請求,否則應該向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超過20天異議期間後,與確定判決具有相同效力
    • 若超過20天沒有償還應還債務也未提出異議,大約一個月後債權人會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可依此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的「強制執行」。
    • 但需注意,支付命令應在3個月內送達給債務人,未於時限內送達此支付命令視同失去效力。

    如果支付命令聲請結果成立,你就可以繼續進行後續的「執行」動作,也就是強制執行的聲請。以下我們將簡單說明強制執行的流程與種類。

    1.強制執行的聲請流程

    拿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後,債權人就可以到國稅局,去申請債務人的財產清冊和所得清單,來確定債務人名下究竟有多少財產能夠清償。接著,債權人就可以檢附上述資料,向執行標的物所在法院遞交「民事聲請強制執行狀」,並等待法院發動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會怎麼進行?

    法院確認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後,就會對執行標的(如房屋、車輛、首飾等)進行查封變賣的程序,並將拍賣的價金用來清償債權人。除了查封變賣之外,強制扣薪也是相當常見的強制執行方法,法院每個月都會從債務人的薪資中扣除三分之一,用作債務的清償。

    四、支付命令聲請的注意事項

    雖然支付命令是相對便利的法律追債方法,但是它的最大硬傷,就是容易「失效」。有哪些原因會讓支付命令聲請失效呢?聲請支付命令,基本上已經算是軟性債務追償的最後一哩路。雖然支付命令與訴訟相比雖然相對輕鬆,卻可能還是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然而,若確實有聲請需求時,一定要了解所有細節和注意事項,以免求償之路發生變數。

    1.送達程序

    首先,支付命令必須達成合法送達的要件才能算數。所謂的合法送達,指的是由「本人、同住者或受僱者」簽收。如果不幸錯過簽收,就必須改採寄存送達的方式,將文書寄存在所屬警察局,並將通知書張貼於送達地的明顯可見處。

    2.時效限制

    支付命令存在兩個時效限制,第一項是「若在發出後3個月內無法完成合法送達」,第二項則是「送達後20天內債務人提出異議」。只要發生上述任一種情形,都會使支付命令的聲請失效。

    五、其他關於支付命令聲請問題

    聲請支付命令規費500元,需由提出的債權人先支付,若支付命令確定成立後,債權人可一併向債務人索要。

    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後,依民事訴訟法第516519條可在20天內不附任何理由,向法院聲明異議,支付命令便會失效,接著進入訴訟或調解程序;若債務人沒有提出異議,債權即告確定,債權人可接著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財產,求償債務人所欠債務及聲請支付命令的費用。須注意的是,若支付命令發起後無法在3個月內送達債務人手中,就會失去效力,聲請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若支付命令成立後,債務人提出異議,雙方進入調解或訴訟程序,會需要將裁判費補齊,此費用部分是依後續調解、訴訟結果「敗訴」那一方支付,起訴的裁判費一樣先由債權人先繳交,逾期未繳的話則無法進行後續流程。

    六、支付命令聲請範本

    如何自己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分享至
    成為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吧!
    © 2024 vocu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