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的麥可與三十六歲韓娜,一次偶然的相遇,展開了秘密戀情,肉慾與情慾的交織,不分年齡,每次的見面,麥可都會為韓娜朗讀,成了他們的床第儀式,就在那一天韓娜神秘地消失無蹤了,多年後再度相見,竟然是在法庭裡。
德國二戰後時期,韓娜曾擔任猶太集中營的警衛,被控涉教堂百條人命,一次次的開庭,隨著韓娜認罪,麥可才拼拼湊湊猛然窺見韓娜是文盲的事實,她不願公開透露視為羞恥卻讓她被判終身監禁。
數年後,麥可經歷婚變,而韓娜始終環繞在心頭,他開始為她朗讀各種書籍,寄錄音給她,漢娜因而會學認字,但就在漢娜出獄前,她自縊身亡,卻未留下隻字片語給麥克。
看似深邃的愛情故事實則是在講述二戰,譴責納粹種種暴行及國家集體犯罪,是每個人都無法自身事外,韓娜只是當時時代下的悲劇,不識字,無法思考,平庸的邪惡,但這些不也是生活回饋給她的嗎?活在當時的時空下,她只是求生存。
書摘
假如心懷慾望地注視一個人,形同實際滿足這種慾望,假如積極幻想形同真正做出幻想的事,那何不乾脆去滿足和採取行動
我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她從我身上獲得樂趣,和我一起享樂
有時候,幸福的回憶無法長存,是因為它以不幸福收場,幸福必須一直持續下去,永遠不變,才算是真正的幸福嗎?不管你曉不曉得,任何事情若本身包含著痛苦,就總會以痛苦作為結束
我們並不擁有和分享共同的世界,她把願意給我的一部分人生空間和我分享,我必須安於如此。想要得到更多,甚至只是想知道更多,都是我多管閒事
如果一個人不能因為背叛一個罪犯而有罪,那我就應該為了愛上一名罪犯而有罪
也許他在童年和年輕時代曾充滿感情,可是由於不給它們出路,以致多年來終於枯萎和敗死
我們談的不是快樂,而是尊嚴與自由,你小時候就知道其中區別,如果你媽媽永遠是對的,你一定不會覺的舒服
如果一個人知道什麼對別人好,而那人是盲目的,那麼此人就該想辦法讓那人睜開眼睛
我覺的如果錯過恰當的時機,一個人若是排斥某一件事或被某件事情排斥太久,就會變成為時巳晚,即使最後費盡全力,歡欣鼓舞的得到它,還是太遲了。或許沒有「為時巳晚」這種事?會不會只有晚,而晚絕對比「永遠不」要好?
指摘有罪之人,並不會使我們免於羞愧,但起碼能夠該我們克服因此帶來的苦痛。它將被動的羞辱之苦化為力量,行動和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