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妓回憶錄》人生最恐懼的莫過於孤獨死去

2023/01/1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故事簡介:

九十歲的老人為了慶祝自己的生日,也可以說是對死亡的最後放縱,買了完全不認識的十四歲雛妓的一夜,他們沒有真正的性行為,但他親吻她全身的每一寸肌膚,是他對愛的歌頌,是他傾家蕩產也要見她一面的愛。老人並非毫無經驗,他的一生浪蕩,他認為這名少女竟然是他漫長生命中的初戀。

心得:(微雷

接近九十歲的主角深刻體會到自己不久於人世,所以他需要愛,過去的他大多為性而愛,一生嫖妓無數——與五百一十四個女性共度春宵,但生命中也有幾位女人是真心愛他,其實他曾可以有個美好家庭,他喜歡她卻逃婚。
主角不是沒血沒淚,但就是沒有勇氣給予承諾,只能留戀忘返於不同女人的胴體,而他也知道自己很糟糕。
自從九十歲那年遇到十四歲的雛妓後,他變得換然一新,開始注重儀容,報紙專欄也寫得越來越好,歌頌愛情的美好。我在Goodreads上有看到英文的一項評論,大意是:「九十歲的男人買了十四歲的女孩初夜,實際上他是被女孩買走的。」這句話聽起來很厲害——呃⋯⋯我不認同。
他舉例的事,也是大部分人舉例的:「 他唸詩給她聽,他播他自己想聽的音樂給她聽(後來有改成她比較喜歡的),他擁抱、親吻她全身,卻沒有跟她有性行為,就是愛情啊!」
喂喂喂⋯⋯這些事都是女孩沉睡時做的耶!甚至主角不想要女孩清醒,這一點我可以解讀成他對自己年邁身體的自卑,可是當女孩說夢話時,他竟然希望她閉嘴?因為她聲音很粗獷,破壞他美好的想像——這真的是主角的自白。其實這也沒什麼,單純是一位老年人的幻想,可是問題是為何要說成「愛情」?
女孩在最後也從來沒有表示她愛他,一切都是從旁人嘴巴得知女孩在想什麼,她只是個陪襯,我甚至覺得別人的說法根本不代表她的想法。
唸詩、播歌、擁抱和那些親吻到最後的嫉妒、發瘋地砸壞每一處地方,破口大罵女孩是妓女,都是他一個人的故事,那不是愛情,就算勉強稱是好了,也說不上是評價上所說的偉大愛情,那比較像是末日的最後掙扎、海市蜃樓般的愛情幻影,一但美好想像褪去,她的硃砂痣就會牆上的一抹蚊子血,而他依然是主角。
我看到的不是歌頌愛情,而是對生命邊緣的恐懼,他要讓槁木死灰的人生,點燃最後愛情與情慾的花火,宛如希臘神話悲劇中癡情但是自私的主角。
這本書一詠三嘆的不是所謂老人回頭是岸的純粹愛情,因為一點都不純粹。我咀嚼的是他細膩的筆觸,馬奎斯式幽默的諷刺——對於垂暮人生的私慾與眷戀——那是他晚年病痛纏身,充滿人生歷練的文字。
以一部文學作品來說,是一本筆觸細膩,而且富含魔幻寫實色彩情感的小說,有些時候明明覺得主角出於私慾,但他昏庸的悲哀和醉生夢死的情感卻令人有所深深地感觸。這是馬奎斯生前的最後一部作品,裡頭隱隱約約可以見到他之前作品的影子,例如《百年孤寂》、《愛在瘟疫蔓延時》等等。

文章節錄:

但是孤獨啃噬她的皮囊,蛀蝕她的皮膚,磨尖她的嗓音,把她變成巧奪天工的老小孩。過往的模樣只剩下那口完美的牙齒,她為了賣弄風騷把其中一顆鑲了黃金。她還穿著悼念五十歲那年過世亡夫的全套喪服,但又多了一頂黑色小帽,那是為了紀念曾幫她渡過難關的獨子。她只剩下那對殘酷的清澈眼睛還活靈活現,我從那對眼珠子中發現她的本性一點也沒變。
我想她能讀透我的想法,因為她轉過身,一臉警戒,將我細細打量了一遍。「你一點也沒變。」她哀傷地嘆口氣。我想稱讚她一番:妳變了,變得更好。「說真的。」她說。「你那張死馬臉好像還回春了一點。」「可能是我換了飼料吧。」我用淘氣的口吻說。於是她放大膽子說:「就我記得,你那話兒可不輸搖櫓工的槳。」她對我說。「現在呢?」我迴避她的話題:「從我們沒見面以後,唯一的不同是肛門偶爾才會感到灼熱。」她立刻替我診斷:「都是因為放著不用。」
我覺得這段蠻幽默的。
鏡中的野馬望著我,看起來沒那麼死氣沉沉,但一臉哀傷,有著跟教宗一樣的下巴垂肉,浮腫的眼皮,曾經如同音樂家蓬鬆的髮絲變成稀疏的雜毛。「該死。」我對著鏡中人說。「如果你不喜歡我,我該怎麼辦?」
張葳喬
張葳喬
|我將悲傷寫進小說,就相對能在生活中與它和平共處,但如果把愛與希望寫進小說,它們會像天燈冉冉上升,照亮所有在黑夜中,無論是結伴或是孤獨行走的人們。|長篇奇幻家庭小說《凡妮莎 · 弗格森》連載於Pe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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