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刑事案件上發生一件駭人聽聞、令人鼻酸的社會事件。話說有一位結婚多年的女子沒有珍惜丈夫的包容與疼愛,在外面有外遇,與小王鬼混。多次被小王毆打成傷告上警局,可是還是一直跟小王混在一起。後來她覺得無法忍受了。跟丈夫說,丈夫只是淡淡的回答她說 : 以後不要出去,再遇見他就好了,完全沒有責罵她。蝦咪 ! 有這種好丈夫?如果是一般的丈夫一定是大發雷霆,非常氣憤地毒打她一頓。然後,要求離婚修掉她。
在最後一次與小王相約見面的時候。她堅決地向小王表明不要再相見,繼續在一起了。沒想到。小王拿出預藏的刀子。對她全身上下猛刺。當場她就失去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