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裡放著一具戴著墨鏡的屍體。
看房子的時候,我和吳小殼下意識地朝角落那個老人點頭打招呼。然後我們跟著房東繞房子一圈,室內格局跟擺設都很傳統,但對兩個人來說非常寬闊,而且屋況良好。最後我們又回到客廳,房東指指角落,若無其事地介紹,那是他太祖。對了,他帶著小孫女,可愛的女孩手上拿著一個飄浮的氣球。就是那個氣球上印著一個笑臉,在這個客廳裡,有些詭異。
「如果還活著,已經一百四十歲了。」
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原來如此,所以「他」當然沒有回應我們。我在這裡使用引號,是因為有一度覺得,應該用「它」。
吳小殼的反應比我快很多,從他使用的動詞就可以看出來。
「這個,一定要擺在這裡嗎?」或者他跟我一樣,還以為是玩笑。
房東點點頭,看起來有點抱歉。但也不是真的那麼抱歉。房租那樣便宜,果然都是有原因的。
「你說那是你太祖,那是什麼意思?」
房東說:「反正,死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屍體一直沒有腐爛。」
我們幾乎是同聲問房東,要怎麼樣才能發覺屍體一直沒有腐爛。畢竟,屍體放進棺材裡面,通常燒一燒就可以送進靈骨塔。很難有機會發現一具屍體不會腐爛。
「長輩的講法,那時候命理老師掐指一算,長達三個月不能下葬。」
「那不可能,」我們說。
吳小殼是中文系的,他雖然不信,但學過一點,「命理要合乎人情,不可能這麼鴨霸。」
房東聳了聳肩,「那時雖然比現在涼爽一點,但畢竟是夏天,還是很熱。屍體躺在客廳裡,三個月,別說發臭,連一點水分都沒有出。長輩的講法啦。」
誰信。但真的太便宜,交通太方便,生活機能太好。而我們窮得願意跟屍體住。
房東像是突然來了興致,繼續說道:「不腐爛的屍體,按傳統來說,算是滿不祥的,所有人都覺得其中必有妖。但是,太祖的兒子也就是阿公相信,這是祖先顯靈,是吉兆。」
到底是吉是妖,只是一念之間,總之,太祖的屍體就這樣被當成傳家品被保留了下來。我看了小女孩一眼,與其說鎮定,不如說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從頭到尾都只是專注地跟氣球玩。
「屍體畢竟不是人。」房東說:「你看,可以當成衣架用。」
看看,這到底在講什麼?
「但你們也沒掛衣服。」吳小殼卻順著他的話說了下去。
「當然,畢竟要歡迎新房客來看房嘛。」
「那,你們都怎麼掛?」
「想怎麼掛就怎麼掛,」房東上前來,熱心地為我們展示,「十根手指頭,你看,很堅固。頭的地方也是啊,很適合放帽子。大衣、西裝外套可以披在肩膀上。」
吳小殼皺著眉說:「沒有味道?」
「不會,我們一直都有好好照顧,點薰香,保養得很好。」
「所以,以後要我們來點嗎?」
「薰香,我這邊可以提供。」房東第一次露出尷尬的神色。
我忍不住說:「可以摸摸看嗎?」
房東做了一個請便的手勢。搞得我們像是來買他太祖,而不是租房的。
「幹吳小殼!」我忘了小孩在場,驚呼出聲:「幹幹幹,是軟的!」
涼的,不像活人,但真的就是肉身的質感,不是蠟像。很微妙。很怪。
房東嘿嘿笑了起來,一把抱起孫女,她手上的笑臉氣球現在凌駕於我們所有人之上。「按長輩的講法,這個肉身摸起來就跟剛剛死掉一樣。歷久彌新。」
吳小殼沒說話,大概在想,歷久彌新這個成語不能這樣用。
房東又說了一次,「反正就是這樣,太祖的屍體就這樣被當成奇蹟傳家品被保留了下來。」
目測老人死的時候,大概六、七十歲,一個高瘦,有點駝背的老人的樣子。但實際年齡可能更老,我突然想到,那個年代的人,因為勞動的關係,老化得普遍比較早。我觀察他臉上的細紋與斑點,還有細細、灰白的絨毛,覺得像是來到博物館。我發現老人有鼻毛,也有眼屎。如果是假的,真是非常精緻。到了嚇人的程度。
「你們難道就沒想過,找人來研究這個狀況嗎?」
一聽這話,房東的神色就變了,粗聲粗氣地說:「小妹妹不要在那邊亂出餿主意。」
講完,大概又想起我們是租客,房東又告訴我們,若不是這具屍體,太祖保佑,他們家也沒那個福氣,從收一間房子的租,變成收一整排房子的租。
真的是,多虧太祖保佑。
「如果住進來的話,屍體不可以動,可以蓋起來,但不能動。」房東十分嚴肅,「會惹怒太祖。」
「所以會怎麼樣?」
說真的,別人家的太祖生氣,與我們不相關。房東卻不願意再解釋。只是又說了一次,房租這麼低,我們如果接受,就是要連太祖一起接受。他看起來很有難處。
「你們如果在太祖身上掛滿衣服,也算是眼不見為淨。」
我意識到這件事情沒有轉圜餘地,推推吳小殼,但也不確定自己想表達什麼──你覺得他是在開玩笑嗎?你覺得那真的是屍體嗎?現在其實有鏡頭在拍吧?有沒有可能,這其實是一個人形監視器呢?電影裡會這樣演。
吳小殼的眉頭從剛才就一直沒有鬆開。然後他說:「好吧。那下個禮拜可以搬嗎?」
房東那張保養得宜沒有毛孔的臉笑出了像蜘蛛網一樣的紋路。
「很快就會習慣啦。屍體畢竟不是人嘛。」
「但我講真的,真的會保佑。就算是房客。我跟你說,你們會開始賺錢。」簽約時,房東反覆強調屍體帶財。我忍不住浮出這個念頭:如果把房東也變成屍體,會有一樣的效果嗎?
如果我阿公的屍體也不腐爛,經過多久我可以把它變成一座衣架,在上面掛滿衣服呢?
搬進新租屋處的第一天晚上,我和吳小殼在客廳裡吃披薩看影集。他突然按了暫停,然後沉默起身,在已經戴著道奇棒球帽的太祖臉上,掛上一副深色的墨鏡。太祖的眼睛是淺咖啡色的。眼白還算清澈,頗為健康的樣子。他走回來,坐下,我們繼續吃著披薩,看著影集,沒有再討論這件事情。在門口的鞋櫃上,擺著房東送來的薰香。還有小女孩慷慨送我們的笑臉氣球,鮮亮的黃色。
「不點的話,會怎麼樣?我說那個香。」睡前,我終於忍不住問了。
「最好還是點。」吳小殼想都沒想。「被臭到怎麼辦。」
「是喔,認識你那麼久,我以為你是無神論。」
吳小殼嘆了口氣,「我們可承擔不起。」
「你怕嗎?」
我說:「不知道欸。就也不是不能接受。」
仔細想想,如果屍體不是人,跟塑膠製品沒什麼兩樣。
「你覺得那真的是屍體喔?」
「是真的。」
「那麼確定?」
「我繼父家是做葬儀社的。」
我還是很懷疑。如果不去把太祖切開,很難確定那到底是不是一具屍體。但把太祖切開,我們大概會雙雙被房東切開。吳小殼想必也感覺到了,他警告我們不能破壞太祖時,眼中有殺意。我甚至覺得,那是一般人一生中都沒有機會遭逢的殺意。並不是我想殺你,而是我可以殺你。很古老的殺意。是在上位者告知別人那是「屬於自己的東西」、帶著輕賤意味的殺意。卻也正是那樣特殊且帶著寓意的殺意,吳小殼覺得,也許別人家的太祖真的是帶財的不朽屍體。
當然,主要還是因為我們實在是太過想要住在有客廳、有廚房、有餐桌、有陽台可以曬衣服的房子裡。
有過度好奇的訪客問起時,我們會告訴他們,那是房東留下來的裝置藝術。有錢人家裡不是都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嗎。
而且,真的如房東所講的那樣,久而久之,屍體完全地功能化,完美融入粉綠色的壁紙,變成了客廳一角的衣架。
「不要在客廳做愛就好。」吳小殼說。
儘管我們通常形影不離,但後來就算吳小殼不在家,我得自己跟屍體獨處,也不覺得害怕了。
在把大衣套在太祖翹起來的小指上時,也都非常自然。
我們雙雙升了職。
後記:
找房子找到滿腹大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