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陽光普照》溫暖,肯定是誤會了什麼。
它是一部談家庭關係的電影,卻絕不溫情脈脈,結尾的溫暖也只是表面,其實對某個角色為何選擇某個舉動,直到最後也沒有答案,然而,我認為正是「沒有理由」,才成就它的真實。要談《陽光普照》有多「真實」之前,首先得先來談談全片最主要的意象:陽光。
(以下有雷)
表面看起來,所有的不詳都發生在黑夜裡,颱風夜的尋釁斷掌、阿豪的自殺,抑或父愛的扭曲表現:雨夜中的殺人。看似完全沾染不到這些黑暗的太陽,究竟代表著什麼?
第一種解釋,太陽是相對性的象徵「某人」,亦即,太陽在本片裡並不是指涉「某人」,而是作為一種相對感受而存在於某人身上的「質素」。例如對弟弟阿和來說,哥哥阿豪就是那個「太陽」,耀眼良善的絕對存在,反倒暴露出自己的所有陰暗。反過來說,對哥哥阿豪來說,太陽想必是「父母的期望」吧,作為另一個不需要擔心的好孩子、作為一個學業被期望甚深的孩子,長期處在陽光下的他不被允許露出一點陰暗,他反而是羨慕弟弟是「有陰暗可躲的」。
第二種解釋,太陽是溫暖包容而公平的「正向存在」。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攤在陽光下,陽光下發生的是日常、也是正常。如阿豪所說:「這個世界最公平的是太陽,二十四小時從不間斷,明亮溫暖、陽光普照。」另一條最明顯的線索則是,只要電影裡有壞事即將發生,都特意插進了烏雲殘捲遮蔽太陽的畫面來暗示接下來的不祥。
不論是哪種,太陽都是作為好的、光明的存在,我想應該沒人會否認。然而反過來說,容不得一絲一毫黑暗的純粹正能量,又未嘗不是一種極端暴力的展現呢?越明亮的光,造成的陰影就越深,一如親情。說穿了,親情其實是種沒有徵求過同意就強行建立的不可質疑的關係,沒有人天生擅長當個好父母,也沒有人天生會當個孝順的孩子,但在傳統華人社會的規範下,我們彷彿因為是家人,「理所當然」就應該父(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噢,可沒有什麼是理所當然的。
因為太親近、太理所當然,反而更容易因此受傷,同時也因為太親近、太理所當然,我們一次次把問題積壓著,可是沉痾不會因為忍耐而削減,而是待某個時機「砰」的一次引爆──因此回過頭來,我們得再提提序幕的颱風夜斷掌事件,作為一個楔子,它很短,卻短到足以引出之後的故事。我們都明白這個家的問題當然不是因為這起事件才產生的,得追溯到更久遠以前,也許是小事或情緒的積累,可我們往往面對最親近的人反倒最沉默,一如這個不對話的一家四口:總是講沒幾句就生氣拒絕溝通的父親、埋怨阿和都不說的母親、自殺前把手機紀錄抹去,不願造成麻煩的阿豪(但我總覺得這也是拒絕被他人理解的表現吧)、上國中就變了一個人的阿和。片中幾乎看不到他們溝通的時候,若有對話,也只是寥寥數語,真正該說的卻是緘口不言。因年歲漸長而產生的隔閡,我們幾乎可以確定缺乏理解是主因。但這會是唯一的原因嗎?當然不是。
親情會傷人,可面對外來的威脅時,會立刻轉為強烈的排他模式。「我以前都說我只有一個兒子,因為我不承認阿和是我兒子,可我現在還是說我只有一個兒子,因為我真的只剩一個兒子了。」就算再怎麼不親近,我也願意在最深最黑的雨夜裡為你殺人;就算再怎麼不和睦,我也願意在最明亮最炙熱的山頂上向你坦白罪行,多麼極致的親情展現,就算扭曲,就算暴戾,可依舊是愛——透過最暴力的作為來展現最深的愛,弔詭卻又合理地展現親情不講道理的另一面向。
我無意評論父親的作為是對是錯,我只觀察到其實他展現愛的方式始終相同,他總是看不見(或說無能理解)孩子的真正需求,只一昧給予自己認定最好的愛,無論孩子是否需要。他把「把握時間,掌握方向」生生活成了諷刺。(也許後半節奏有些拖沓,但城市那端阿和甫從菜頭的陰影解放,沐浴在陽光普照之下的希望路跑,與城市彼端的山上,總是無作為的父親的黑暗罪行告白戲相映成「懼」,既懼於事件的真相,也懼於其高明的情緒呼應,我認為這段絕對是本片最好的剪輯之一。)
相較父親,母親的愛則顯得包容許多,她就像黏合劑,盡力維持這個家的完整,她不懂阿和長著長著怎麼就突然變了,也不懂阿豪心裡怎麼會有那麼多陰暗,但她是最實際的人,生命給她一個又一個難題,丈夫賭氣放給它爛的,她處理;兒子在外頭闖禍的,她照顧。作為一個承接這個家最多問題的人,她就像陽光,「二十四小時從不間斷,明亮溫暖、陽光普照。」電影最後,陽光下阿和騎腳踏車載著母親,看著光透過樹梢灑落的風景,倚著小兒子逐漸成長為一個男人的背影,母親望著小時候的阿和愛看的風景,彷彿稍微理解了他一點。這個相對溫柔的結尾其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甚至也不提供阿豪之死的解答,它傳遞的訊息是:在缺乏理解的基礎下,親情是最暴力的愛;然而就算缺乏理解,我依舊愛你,這就是親情。
生命中陽光和陰影總不斷相倚相生,陰影籠罩時我們無法阻絕,烈日當空時我們也無法抵禦,而有些事發生就是沒有理由和徵兆,唯一能做的就只是,陪你一起,無論大雨磅礡、陽光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