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說大學的生活和高中有很大的差別,這點毫無疑問,尤其對於獨自在外地大學住宿讀書的人來說,選課、宿舍、社團、時間、生活費、環境等方方面面都和過去有很多不同。我現在是準備升大三的學生,雖說我的經驗未必適用所有人,但我想分享一些自己目前為止兩年大學生活的感想,希望能多少幫到一些高三畢業生們。
這個系列的第一篇,我想說一個自己認為在大學生活開始之前一定要建立的心態:
認知到自己為自己做選擇的權利。
雖說不是全部,但許多台灣的家長都有幫小孩規劃好一切的習慣,包含我家,出門時間、家教、補習、交往、成績、科系、學校,什麼都喜歡自作主張的安排,甚至有些時候還會因為小孩沒有依照自己的預期,而不斷對小孩碎念嘮叨或發怒咆哮。往往為了息事寧人,以往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我都會選擇妥協,也讓我在上大學以前,都沒有太多自己做選擇的機會,也甚少認真想過自己喜歡與有熱情的事情究竟是什麼。
上大學的這兩年,有很開心的回憶,也有很痛苦的低潮,和過去在家中什麼事都得請示父母,被按表操課的生活相比,在時間、金錢、人際等方面,我確實撞過很多次牆,但也因為這些經驗,讓我對很多以前沒想過的事情都逐漸生出自己的想法。
關於,選擇的權利。
人生是一連串選擇的綜合,從早上鬧鐘響時要不要努力一點強迫自己爬起床,到要不要向暗戀已久的人表白,全都是各種複雜的選擇題,每一次選擇都是一次微小改變,這些微小改變積累的力量,則會在某些關鍵時刻成為對整個人生帶來重大影響的改變。
人生是一連串選擇的綜合,撇開錢這種很現實的限制,所有的選擇──無論是主動做出,抑或是想歸咎於人情壓力、權力位階等不得已的被迫做出──都是自己做出的選擇,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能決定要長成什麼模樣,雖然人難免會有身不由己的時候,但是選擇對於這些身不由己要長期保持屈從還是反抗,還是在某個平衡點中堅持一點自己的理想,這依然是我們自己做的選擇。
馬克吐溫曾經說過:二十年後,你會懊悔的是更多的,不是已經做過的事情,而是那些現在沒去做的。不要太輕易放棄自己的夢想,甚至是隨隨便便把父母的提案強加成自己的意願,當妥協變成一種慣性,人生就沒辦法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我看過網路上前一陣子很多人傳的影片,是今年世新大學口傳系小畢典的致詞,裡面有一句我很喜歡的話:你是作者,你就是作品。會忽然突發奇想,寫下這篇文章,也是受到那部致詞的感動。希望如果有今年高三畢業的學生看到這篇文,可以記得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你的人生,你決定!過去18年的每一個階段,都分別學了一些技能,如何生存、如何和同學互動、如何學習、如何達成別人的希望,或許你還學過如何在考試作弊的技能(?),但在接下來的大學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