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2年給人間副刊專欄的第一篇。登出時被編輯分了段。原本應該是這樣的:
我喜歡香菸的形象,卻無法忍受它的氣味,尤其當它是從別人的鼻孔裡噴洩出來的時候。尤其討厭的是離開菸霧充溢的密室之後衣褲髮間乃至背包配件必然沾染上的那股餘味,那是把菸的優雅與透明徹底剝除之後餘下最不堪最等而下之的渣滓之味,一股令人對文明感到沮喪的氣味。即使把衣褲通通扔進洗衣機並努力搓澡洗頭你仍會在拉開背包拉鍊的時候猝不及防被裡面窩養的冰冷穢氣當面就是一掌。講到這裡或許有人會皺眉說,做你的朋友真可憐都不能吸菸現在吸菸的人已經很可憐到處被驅趕簡直像誰說的像喪家之犬了。你誤會了。在眾人都吸菸的場所我往往也無所謂,有時候且特意穿一領不甚心愛的衣衫準備讓牠沾染上那等而下之的氣味而不使我心疼。我從不抗議同桌的菸客,當我無法繼續忍受的時候就搶過他們的菸和打火機自顧自吸將起來就像那句老話說的,不能打敗他們那就加入他們吧。不過這樣做的後果便是隨著近日輪流與各色嗜菸者同桌我吸的菸也愈來愈多。順便洋菸土菸烈菸淡菸都吸過了,彷彿公賣局的試吸員。唉寫到這裡恍若又嗅到了那股令人憂悒的氣味。何以這樣輕盈美麗的物件卻有這樣不堪的餘味呢,簡直跟一場過度的性愛沒有兩樣。天底下沒有物事是完美的,香菸與性,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