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簡要說明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以及公司創立後應該申辦的相關事項。希望能節省創業者摸索的時間,順利完成公司設立登記!
壹. 申請公司名稱預查
- 擬定的公司中文名稱1~5個(申請時按優先順序排列)
- 公司營業項目(可於https://gcis.nat.gov.tw/cod/查詢)。
(1) 「營業項目代碼」最末碼為1,就代表該營業項目屬於特許業務。
必須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許可後,才能申請公司登記。
(2) 申請時,一般都會填上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但不能只有填寫這一個項目。
三. 所需時間:1-2個工作天。
四. 規費:線上申請者,新台幣150元;郵寄或臨櫃申辦者,新台幣300元。
五. 提醒:
公司名稱預查申請案經過核准後,從核准日起算,保留期間為6個月。但在期限屆滿前,可以申請展延保留,期間為1個月,但只可展延1次。如果未在期限內申請公司登記,預查的核准就會失效,需要重新申請公司名稱預查。
貳.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
一. 說明:
向台北市商業處申辦公司設立登記者,可線上申請營業場所預先查詢,確認擬承租的廠址是否可以合法經營公司營業項目,也可加速將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時間。
二. 所需材料:公司設立登記地址土地謄本。
四. 所需時間:2-3個工作天。
參. 開立公司籌備處帳戶、匯入資金、申請存款餘額證明:
一. 說明:
- 選擇離公司較近、有地緣關係,或公司代表人較常往來之銀行開立「OO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帳戶(待將來向主管機關完成設立登記後,便可以將帳戶名稱改為公司正式名稱)。
- 完成開戶後,即可通知股東將資金匯入。目前公司法已無最低資本額的限制,但建議資本額應足以支應公司營運若干時日。
- 待全體股東將出資額全數匯入公司籌備處帳戶後,兩天後即可至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供會計師查驗資本使用(於會計師完成查驗資本前,勿動用資金)。
二. 所需材料(視開戶銀行而略有不同,以下僅列共通要求者):
- 公司名稱預查核准函。
- 公司負責人小章(不需刻印籌備處的公司大章)。
- 負責人雙證件正本。
三. 所需時間:銀行開戶約1-2小時。
四. 規費:無。(但開戶時至少須存入新台幣1,000元)
五. 提醒:
- 股東臨櫃匯入股款時,請於匯款單備註「OOO股東出資」;若以網路銀行或ATM轉帳,則因銀行存摺無法直接辨識轉帳人名,因此,將來須額外提供股東轉帳之存摺封面影本,以便勾稽。
- 若股東不小心多匯錢,匯入超出其出資額之款項時,則公司內部紀錄是哪一位股東溢匯,待將來公司完成設立登記、籌備處帳戶轉為公司名稱帳戶後再匯還該股東即可。
肆. 委請會計師查驗資本、出具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一. 說明:委請會計師查驗資本,證明公司資本額之真實性。
二. 所需材料(不同會計師之要求略有不同):
- 公司名稱預查核定書、公司章程、發起人會議事錄及其簽到簿、董事會議事錄及其簽到簿及董監事願任同意書之影本。
- 股東名單及身分證明文件(自然人股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人股東則為其最新股東名冊)
- 董事、監察人名單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公司所在地之前一年度完稅房屋稅單及租約影本。
- 設立資本證明:
(1)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2)銀行存摺內頁面影本(封面的背頁,銀行蓋有印信之頁面)
(3)銀行存摺交易面影本。
(4)設立資本帳戶之存款餘額證明正本。
三. 所需時間:2-3個工作天。
四. 所需費用:依會計師而有不同。
五. 提醒:
公司章程訂立與股東出資建議為同一天。若公司章程訂立時間晚於股東匯入出資額之日,則會計師查驗資本報告之查驗時間應以公司章程訂定日為準。
伍. 向主管機關申請公司設立登記:
二. 所需材料:
-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正本1份
- 設立登記表正本2份
- 公司名稱登記預查影本1份
- 章程影本
- 發起人會議事錄影本
- 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影本
- 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願任同意書影本
- 發起人名冊影本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董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可以租賃契約影本代替)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完稅稅單影本或所有權狀影本
- 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已申請營業場所線上預查者免附)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三. 所需時間:資料齊備且已預先完成營業場所預查者,約3、4個工作天可完成審核。
四. 規費:以資本總額每4,000元收取1元計算,未達1,000元者,以1,000元計收。
五. 提醒:
- 股份有限公司應於負責人就任後之15天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 建議可於「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併案申請工商憑證IC卡(使公司可於相關主管機關之申請網站驗證身分證用),工商憑證IC卡之申請費用為420元,待完成繳費後,工商憑證管理中心才會製發。
- 公司若未設置經理人,則設立登記表第四頁有關經理人之頁面可予刪除。
- 擔任董事長之董事除應簽署一份「董事願任同意書」外,尚須簽署「董事長願任同意書」(若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之合併填列一張願任同意書,則身兼董事長之董事應於該表上之董事長、董事欄位分別簽署;如下圖所示)。
陸. 赴銀行將籌備處帳戶轉為公司正式帳戶:
一. 所需材料:
- 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函正本。
- 公司章程正本。
- 負責人雙證件。
- 公司持股超過25%股東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 所需時間:1-2小時。
三. 規費:無。
柒. 稅籍登記:
一. 說明: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作為將來報繳營業稅之用。
二. 所需文件:
- 營業人設立事項表。
- 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函。
- 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公司登記地址之租約影本及前一年度房屋稅完稅稅單影本。
三. 所需時間:3-5個工作天
四. 規費:無
五. 提醒:
當地稅務機關承辦人員要求之申請文件可能多於國稅局網站所提列者,故建議申辦前可以逕洽當地稅務機關詢問,以免事後需補正。
捌. 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明、購買發票:
一. 待收到國稅局核准公文,請帶著公司大小章及事先刻印好之發票章,至國稅局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之後即可購買發票。
二. 所需文件:
- 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
-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核對後發還);若委託代理人領取,則須檢附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切結與正本相符)。
- 公司大小章。
- 公司發票章(依現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統一發票專用章應刊明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及「統一發票專用章」字樣)。
- 公司設立登記公文。
- 國稅局通知公文。
- 公司登記地址之租約、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前一年度房屋稅完稅稅單影本。
三. 所需時間:1小時。
四. 規費:無。
五. 相關參考資訊:
- 申請文件下載
- 統一發票代售地點查詢
玖. 國貿局進出口廠商登記:
一. 說明:
若公司經營進出口業務,便須向國貿局辦理進出口廠商登記。可於
國貿局網站進行線上申請「英文名稱預查」,經核准後線上填妥「出進口廠商登記申請書」即可。
二. 所需時間:線上申請約2個小時。
三. 規費:無。
壹拾. 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一. 說明:
二. 所需時間:0.5個小時。
三. 規費:無。
四. 提醒:
- 登入後,系統會自動帶入董事、監察人之相關登記資料,但持股超過10%的大股東資訊則須自行申報。因此,除了確認該等資料是否正確外,記得申報大股東之相關資料。
- 申報時間:
(1)新設公司:設立登記日次日起15日內。
(2)申報資料有變更時:變更日次日起15日內。
(3)年度申報:每年3/1~3/31。
以上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設立登記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之簡要說明,其他類型之公司,其設立流程原則上與此相同,僅申辦文件略有差異。日後有機會再撰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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