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美麗華工會為了抗議新北市府漠視美麗華公司利用《企業併購法》分割公司打壓工會,今(22)天趁著「2021新北歡樂耶誕城開箱記者會」新北市長侯友宜上台發言時,於台下舉布條抗議、大喊「核准黑箱勞資會議,侯市長面對美麗華工人」,侯友宜停頓幾秒後說「好,謝謝大家」繼續原先的發言,並未回應訴求,隨後警方將陳抗者拖離現場。
工會秘書陳景瑄、顧問蘇承志被警方拖進市府一樓的聯合服務中心,爭取與新北市府勞工局局長陳瑞嘉對話的機會。工會強調,美麗華公司於10月中自行辦理四家公司(美麗華、杏中、杏美、美杏)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但勞方代表候選人均由公司事先指派,即便工會成員欲登記參選,或是在投票單寫上候選人的方式都被視為廢票,還發生總票數19票中有11票廢票的狀況,但勞工局卻放任無視。
陳瑞嘉回應,美麗華公司舉辦選舉的行為,經詢勞動部後確認並不違法,但也坦言現行法規恐有不完備之處,行政機關只能依法執行;遲未進行的勞動檢查則會再進行了解,最後強調勞工局隨時歡迎溝通,不希望再用這種方式抗議。
侯友宜停頓幾秒後說「好,謝謝大家」繼續原先的發言,並未回應訴求,隨後警方將陳抗者拖離現場。
工會因應企業分割更名 卻因此失去勞資會議主辦權?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今年5月將企業分割為四家子公司,利用《企業併購法》中關於新舊雇主商議不予留用的規定,大量解雇工會幹部因而引起罷工,為保障所有會員均享原簽訂之團體協約的保障範圍,工會經勞動部及勞工局認可改組為「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將會員擴及所有子公司(
報導),不過改組後的工會卻在罷工結束後,產生新的問題。
「現在罷工結束了,勞工局就改站在資方那邊了嗎?」,蘇承志表示,資方將工會成員拆散使每間子公司人數未滿30人無法組工會,還違法舉辦應由工會辦理的「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除了勞方代表候選人皆由資方指派,四間公司還都是同一批人,企圖控制勞資會議,藉機通過變形工時、放寬加班上限、輪班間隔等侵害勞權事項,而勞工局竟立刻「核備」。
新北市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股長吳宗和說明,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是依法給予「備查」而非「核備」,「備查」只是形式上的審查,代表行政機關收到通知,不影響該選舉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只要形式符合規定,例如人數代表、性別比例等資料無誤,原則上都會給予備查。目前杏中、杏美、美杏三間子公司的名冊皆已備查,美麗華開發公司則因仍有問題而退件。
吳宗和強調,勞工局收到資料後並未「立刻備查」而有先詢問勞動部,針對「應由誰辦理勞方代表選舉」,勞動部回覆依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第5條,由於改組後的「暨子公司企業工會」屬於關係企業工會,並不屬於「同一事業或同一廠場」的企業工會,意即非屬任何一間子公司的企業工會,因此不適用第1項「勞方代表由工會選舉」,而是適用第2項的規定,由公司自行主辦或委託關係企業工會皆可,法規上並未強制應由誰優先主辦,因此公司並未違法。
「難道是鼓勵全台資方,都遵循這套方法瓦解工會嗎?」,陳景瑄怒批,美麗華工會當初面臨企業分割瓦解工會的危機,才在勞動部核可下改組更名為「暨子公司企業工會」,獲得新北市府換發新工會證書,罷工期間勞動部、勞工局皆到場參與,早已清楚公司意圖透過企業分割來瓦解工會,如今問題發生了卻假裝沒看到。
陳景瑄提到,公司將原工會成員拆散到杏美、美杏兩間子公司,即便工會會員欲登記參選,或投票時自行寫上候選人等都被當成廢票處理,還發生總投票數19票中有11票作廢的荒謬情況,遑論根本沒有工會成員存在的美麗華開發公司及杏中兩間子公司。
不過,陳瑞嘉卻回應「那你們就想辦法讓這兩家子公司的員工,加入你們關係企業的工會啊?」而陳景瑄則怒斥「面對資方強烈打壓工會,勞工局還這種態度,哪個員工敢加入工會啊?沒有人敢!」
左二至右一:美麗華工會祕書陳景瑄、勞工局勞資關係科股長吳宗和、勞工局局長陳瑞嘉、美麗華工會顧問蘇承志
美麗華資方頻頻出招 數件勞動裁決、勞動檢查卻遲遲未果
陳景瑄批評,工會罷工結束後遭到資方持續打壓,但勞動部與新北勞工局的處理態度卻相當令人憤怒,工會至今提出無數勞動裁決、勞動檢查卻一件都沒有結果,包括4月8日被依《企業併購法》惡性解雇的「勞裁第12號案」,直到11月才召開裁決大會。
她提到,罷工期間資方兩度違法舉辦勞方代表選舉,身為員工的工會成員欲入場投票卻被公司提告「侵入住居」,罷工結束後資方也針對工會祭出曠職、否准會務假、扣薪等手段,雖然工會都已向勞動部提起裁決,但處理速度仍緩不濟急。陳景瑄說,現在團體協商資方也不願意好好談,勞資會議也不讓工會開,「是要工會被逼死嗎?」
對於工會幹部「請會務假被扣薪」,但要求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卻石沉大海,陳瑞嘉回應「既然已送勞動部裁決,就回到勞動部」引起工會不滿,蘇承志強調「勞動裁決與勞動檢查並不互斥」,難道新北市府建議「以後有勞資爭議都送勞動部就好,不用勞檢?」陳瑞嘉這才改口,承諾會向勞動檢查處再行了解。
蘇承志擔憂,勞動主管機關若是繼續放任美麗華資方的惡行惡狀,未來全台所有資方都會有樣學樣,遵循美麗華模式瓦解工會、犧牲勞工權益,即便勞工能提起行政訴訟,但訴訟耗時兩、三年起跳,而勞工權益卻持續受損,希望新北市府勞工局能站在勞工立場著想。
針對「勞方代表選舉」該由誰主辦,新北勞工局函詢勞動部回應,認為資方並不違法。(圖/美麗華工會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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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集資相挺(原文日期: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