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因為我們需要為自己的種族的生命延續,做出努力。我們需要能治療人體疾病的藥物,並且不會傷害到人體。我們需要追求人類共同的利益。所以我們需要動物為我們試驗那些藥品。這是為了人類共同福祉及生命延續,而為之必要措施。
醫學研究的動物實驗是為了保護人類的生命延續,具有必要性之存在;但是在其他事上就不是如此,例如:相關文章表示,許多人視鵝肝為「高級料理」,但為了製作又肥又大的鵝肝,工人們得在一天之內,分好幾次將重達2公斤的穀物、玉米和脂肪,用金屬管直接打入鴨和鵝的胃裡,逼迫牠們消化,手法極為殘忍。也有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虐待及虐殺動物。我認為,並不是因為他們比我們弱小,我們就能隨意地對待他們。
所以我能很明確地說,各國都有立不同形式的動物保護法,在審查不同動物實驗的必要性及合法性。我們現在所有的藥品都有經過動物實驗,有些人因為那些藥而救回了一條命。也可以說我們所使用的醫療行為都有他們在裡面盡一份力。我們應該要看見生命的寶貴並且學習更加的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