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想像,今時今日還有男人穿著三吋高的鬆糕鞋招搖過市。
更加不能想像的是,那個男人竟然是我的好朋友阿雄。
十六歲開始,阿雄便一直堅持穿鬆糕鞋,無論家人怎樣反對,朋友怎樣規勸,他全不理會。
算起來,他穿鬆糕鞋已經足足十四年了。十四年來,他所有的鞋都經過特別改造。
高三吋是他最起碼的要求。
我們看在眼裡,真是一步一驚心。阿雄卻覺得很自在寫意,走起路來也特別有自信。他對我說,自信不是來自那對高了三吋的鞋,而是別人對他的注目。
所有人都說他傻,就只有我明白阿雄不是無緣無故變成這樣。其實他也怪可憐的。
當年,我無意中聽到那句改變他一生的說話,也是校花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我還是不能接受你比我矮的事實。我們分手吧。”
有些人會毫不在乎,有些人會從此看不起女人,有些人會自暴自棄,有些人會因此發憤向上,誓要高人一等。但是只有阿雄選擇穿鬆糕鞋,並且在不斷長高的情況下,依然堅持不變。
我差點相信他就這樣穿一輩子的鬆糕鞋,可是三十二歲那年,阿雄穿著他的鬆糕鞋,在斜路滑倒,左腳骨折,駁回後走路卻要一拐一拐。雖然如此,阿雄卻滿不在乎,他說現在不用穿鬆糕鞋,也可引人注目。
我真不明白阿雄的腦袋到底在想甚麼。但是更意外的是:一年後,他突然宣佈結婚。新娘竟然比他高三吋。
所有人都被他嚇一跳,他卻氣定神閒的對大家說:“沒有甚麼好驚訝的,我花了足足十七年才能娶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