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傍晚在練琴的時候,偶爾會聽到外面附近好像有吵鬧的聲音,因為我正在練琴,所以幾乎都沒放在心上,直到某一次,真的吵到我有點失去耐心,我一直想說可能是我的聽力太敏感嗎?還是真的太吵了,才拉開厚重的窗簾看看外面,發現外頭巷口真的有兩個人在吵架,附近的鄰居也都跑出來看還有勸架。
後來,才知道原來一位是住附近的老先生跟一位租老先生分租出去的小套房房客,好像是因為那位房客因為遲遲找不到新租屋處,想要續租幾日,但是老先生剛好就有規劃這次租約到期後,對這個小套房其他的使用規劃;通常租約到期時,正常來說,租客和房東之間的合約也就到期了,租客必須於時限內搬出房屋。 如果租客想留下來,他們也就必須提前簽署新的租約。 如果租客不想住到他們原先簽定的時間長度,他們也必須書面通知房東,告知他們打算搬出來住,但現在發生更加麻煩的情況。
若是租約到期時,租客和房東之間若出現就像是現在發生的這件事情,發生一些容易混淆或爭執的情況,其實這並不少見,如果雙方無法在短時間內達成協議,可能不得不上法庭爭取他們想獲得的權利, 這常常會是一個耗日費時而官司費用昂貴的過程,最好能避免就盡可能的避免它;身為房客及房東的大家,我剛好這部分有點經驗可以分享一下,若是想避免以上狀況,可以在簽約前,就先了解租房相關的法律,例如:
法院證明可以讓人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除非是更複雜的狀況,像是在
租屋從事犯罪行為可能是製毒、販毒、開賭場等,才可能需要直接請教專業法律人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