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聽到一句話:「人生如戲,戲如人生。」,不論是原創或從小說、漫畫改編的劇本,創作者源自本身的生命歷練,透過戲劇中的人物,表達人生的豐富且多元的層面,包括夢想、愛情、親情、友情、人生價值觀等,藉由各種人類的情緒表達,演繹各個角色在彼此關係中的愛與恨、衝突與妥協、選擇與放棄等錯綜複雜的劇情。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擔任自己人生的主角,圍繞我們周圍的人際圈裡也有各式各樣的人物角色,如同戲劇中的角色安排一樣。
不同的是,戲劇的劇本是已經寫好,再由演員來呈現給觀眾,創作者已經定調這齣戲劇的結局是喜、是悲,但我們人生的劇本,只要您還在閱讀這本書,就尚未有結局。以前的我也曾經有「命定論」的思維框架,也就是認為上天、上帝或神已經設定好我們人生的角色與劇本(命理學說所謂的「命」),然而,我們如果反過來思考,如果一切都是神的旨意已經安排好的,神為什麼要給我們自由意志以及選擇的權力呢? 每一個人在生命過程中,我們不斷地做出選擇,這是一個「創造自我」的過程,以戲劇來比喻,我們不斷在人生的白紙上透過自由意志創作自己的「劇本」;所以命運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而最終的結局是喜、是悲,成功或是失敗,都是自己做出每一項關鍵選擇後所呈現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