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勇士和獨行俠的比賽,誕生了NBA歷史上都極為少見的一幕。勇士球員發前場球,但是獨行俠無人防守,勇士五個人站在進攻位置無人防守,普爾趕緊發給魯尼,後者輕鬆扣籃得分。
五打零的場面讓很多人都愣住了,還以為比賽還沒有正式開始。這個場面誕生的原因是:獨行俠的球員都以為是他們的球權,所以沒有站在防守位置。
獨行俠的老闆賽后解釋了這個回合:“當時裁判先吹了我們的球權,現場播音員也播報吹罰結果,然後比賽進入暫停。暫停期間裁判把球權改判給了勇士,但他們沒有告訴我們改判的事情。”
然而實際情況是,裁判先判了勇士球權,隨後舉了獨行俠暫停的手勢。現場的播音員把暫停的手勢看成了獨行俠的球權,所以才有了後面烏龍的一幕。回放裡有一個鏡頭很清楚的顯示裁判吹了勇士球權。
不過獨行俠還是正式向聯盟提交了申訴,理由不是裁判誤判,而是裁判未能準確和及時就判罰決定告知獨行俠教練組和球員們。
這就有點強行找補的意思了,裁判當時是沒錯的,犯錯的是現場的播音員。不過獨行俠的老闆庫班一向喜歡在這上面較勁,哪怕曾經因為申訴這事被罰了50萬美金。
上一次聯盟有球隊申訴還是獨行俠,2020年3月,老鷹和獨行俠的比賽,裁判在最後時刻將封蓋吹成了乾擾球,導致獨行俠輸球。庫班上訴失敗,還被罰了50萬,理由是抨擊裁判。
而再上一次申訴,應該是哈登扣籃被取消。那發生在2019年的12月,火箭和馬刺的比賽。末節哈登一次無人防守的扣籃,球進去之後又被籃網彈了起來。關鍵當時哈登還以為自己沒扣進,和馬刺球員爭搶,裁判最終也認定哈登沒扣進。
火箭最終被馬刺打出小高潮,然後在加時賽輸球。賽后火箭認為這個誤判是比賽轉折點,向聯盟提出申訴,最終失敗。可見這麼明顯的誤判申訴都能失敗,獨行俠這次申訴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那麼NBA歷史上有過申訴成功的例子嗎,當然有。 2007年12月19日熱火客場挑戰老鷹,加時剩餘51.9秒時,奧尼爾領到第五次犯規,但卻被裁判認為是第六次,奧尼爾被罰下場。
最後熱火輸掉了比賽,熱火提出申訴,要求重賽。當時的聯盟總裁斯特恩最後同意了熱火的重賽申請,只打最後的51.9秒。
三個月後,熱火再次客場挑戰老鷹,兩支球隊把這51.9秒打完了,熱火還是輸了,當時奧尼爾也被熱火交易了。
這不是NBA歷史上第一次重賽,之前還發生過兩次,時代都比較遠了。第一次發生在1978年,76人對陣籃網的比賽。當時籃網的球星伯納德-金被裁判連吹兩個技術犯規被罰出場。
下場之後的伯納德-金依舊怒不可遏,對裁判極其不滿,裁判再次吹了伯納德-金一個犯規。按規定裁判不能給已經被罰出場的球員追加技術犯規,裁判當時明顯上頭了。
籃網主教練洛夫-亨利對此十分憤怒,已經上頭的裁判又連續吹了亨利兩個技術犯規將他罰出場。短時間內裁判狂吹技術犯規,導致籃網最終輸了比賽。賽后籃網申訴要求重賽,當時的總裁奧布萊恩同意了
兩隊在四個多月後進行重賽,比賽從伯納德-金被罰出場開始重打,之前的比分不變,最終籃網還是輸了。
有趣的是,在這之前籃網將埃里克-曼尼交易到了76人,重打的比賽曼恩代表76人也完成了得分。他成為了NBA歷史上唯一一位,一場比賽帶領兩支球隊都得分的球員。
第二次重賽發生在1982年馬刺與湖人的比賽,湖人在末節最後時刻絕平三分命中,最終加時擊敗馬刺,但是馬刺賽后認為末節終場前的3秒鐘,裁判對馬刺球員連續兩次提前進線的判罰有誤。
這個判罰導致湖人和馬刺形成爭球(最後一次罰球沒進的時候,雙方球員都進線,則形成爭球)。湖人獲得了球權,並且投中絕平三分。
時任總裁奧布萊恩認可了馬刺的申訴,在五個月之後雙方再次交手前進行重賽,當時重賽只進行了這最後幾秒,馬刺贏下了比賽。隨後雙方的比賽馬刺再次贏球,一天之內贏了“兩場”。
不知道有生之年,我們還能否再見到一次NBA重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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