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當事人因車禍被提告請求賠償3000多萬後,來所詢問:
律師,我財產都在老公名下,這樣如果我訴訟輸了,是不是會害我老公被強制執行?
先講結論,答案是不會!
除非夫妻有特別約定「共同財產制」,否則其他情況下,原則上法院都無法針對強制執行配偶的財產。
那如果換個情境,當事人的房子是由夫妻雙方公同共有呢?
答案還是不會!但是,這時要多做一個步驟,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之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聲明異議。
以上,兩分鐘簡單報告,大家有沒有體會到有配偶的好處了呢?
相關法條:民法第1023條第1項、強制執行法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