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台灣被阿魯巴了!〉
許建榮〈台灣被阿魯巴了!〉刊登於2009.03.11自由廣場,文中提出有貨幣、國旗、國歌卻不是國家的狀況,阿魯巴便是。這正好擊中傳統DPP所允諾我們「我們有自己的貨幣、國旗、國歌、政府、軍隊,怎不是國家?」的論述。
其實,道理很簡單。只要打開世界眼,就知道國家與非國家之間,還有許許多多的地位,並非「不是國家就是一省;不是一省就是一國」這樣直觀與黑白分明。
講到阿魯巴與荷蘭,是一種「自由邦」(Free State)的關係。當然,許文所使用的「聯邦」(commonwealth)用語,也是正確的。這是帝國領土管理的設計。
戰後,世界丕變,原有的殖民帝國國力耗損,面對殖民地爭取獨立不得不有所因應。對於荷蘭而言,面對印尼的獨立運動以及已經實際建立的「印尼共和國」,便在19478年3月25日提出先以「事實當局」(de facto authority)承認,然後改為「聯邦制基礎的主權民主國家」(a sovereign democratic state on a federal basis)的「印尼合眾國」(the United State of Indonesia)。但這國家仍舊是以荷蘭為主的「尼德蘭‧印尼聯盟」(the Netherlands Indonesian Union)之下的組成分子,還不是真正的主權國家,但相較於全然殖民地,地位稍有提升。
認真說來,荷蘭這一套也不新,是當時1946年3月6日法國處理宣佈獨立並實際管轄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的架構。
而法國這一套也不稀奇,藍本源於「聯合王國」在1920年代前後對於大英帝國成員與愛爾蘭所賦予的「自治領」(Dominions)與「自由邦」的統治架構。
時間再往後看,美國對於戰後自日本所獲得的「太平洋託管地」(Trust Territory of Pacific Islands),在最後(1986~1994)也是以「自由聯合邦」(Freely Associated State)的方式處理,讓他們與美國維持一個「特殊關係」後獨立,並完成戰後託管的責任。聯合國且因此託管事業的完成,也一併終止託管委員會。
台灣的前途的確在存亡之秋,但值得深思的關鍵是:許文說「阿魯巴至少是從荷屬安地列斯升級出來成為獨立自治體,台灣卻(會因馬的行為而)從主權獨立國家降級下去變成一個地區!」,意即台灣原本是一個「國家」,會因馬的行為而淪落為「非國家」。但這是真的嗎?
按照許文阿魯巴的實例,讓台灣人傷心的事實或許是:「ROC是中國政府,而台灣(即使擁有貨幣、國旗、國歌)根本不是國家,只是領土,而且未曾有政治意義下的『台灣國』的存在」。台灣,是個住民意義的nation,也是土地意義的country,卻非法律意義的state。台灣與阿魯巴都是非國家的存在,屬同一位階。不同的是,阿魯巴的地位很清楚,台灣卻很模糊。台灣自己連是否獨立、如何獨立都人言言殊,本來就不堪,沒有「更不堪」(從主權獨立國家降級下去變成一個地區)的狀況。
這樣分析,會否難以接受,卻比較清楚呢?而在這情況下,我們又該做什麼呢?
台灣被阿魯巴了! ■許建榮(2009.03.11)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mar/11/today-o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