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的議題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核心概念—最少受苦原則(the principle of minimum sufferring),大致上也就是說當人類需要使用動物作為經濟或實驗用途時,應致力於把動物的痛苦最小化。
自XPark前年在桃園開幕之後,引發了許多爭議,諸如動物表現出焦慮行為、身上出現許多傷口等問題,漸漸浮上了檯面。當人們將活體生物納入展演空間規劃的時候,我認為也應符合最少受苦原則。
如果說有一種美,是用其他生命的痛苦去描繪的,那麼,這真的是我們該去欣賞的事物嗎?我覺得這是大家可以去思考看看的問題。
幼時在飼養寵物的時候,真的就是把牠們當「寵物」。說真的,當時的我並不在乎牠們喜歡被怎麼對待,我會在自己無聊的時候隨意將牠們抓起來把玩,直到後來養一隻貓養了十幾年,從小陪伴我成長,一起走過大半青春,我才漸漸失去了「寵物」的概念。我們擁有一種奇妙的默契,知道牠的喜好,知道牠的各種怪癖和習慣,喵喵叫的時候我也總是能知道是為什麼。在牠出現之前那段養寵物的日子,長大後回頭看,覺得真的很母湯,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那其實也表示我的想法一直都在隨著自我成長和時代的腳步不斷更新、進步。
之後,在升學的空檔,我去寵物店打工時,發現自己變得非常關注動物的需求,然而在那裡我突然發現...... 原來會有人養狗,卻從不帶狗出門散步;原來會有人養貓,卻從不清貓砂;原來會有人花幾十萬買下名貴的犬種,卻不願意花錢讓牠們過得更好;原來會有人養動物,只是為了在友人來訪時炫耀。
這表示很多人在飼養動物的時候是自我中心化的、是利益取向的,他們不會從動物需求的角度出發,如何行動,完全是依照自己的方便、喜好甚至是利益。
處在一個環保和動保意識發展迅速的時代,加上自己親眼所見的那些人、事、物,漸漸的,動物的表演我都不太願意看了。在那些精彩和趣味的背後,那些違反自然的事情對牠們而言是什麼,牠們又正在承受什麼,我不知道,我只希望這樣的事情可以慢慢變少。
所以我們再回到動物權的問題上,其實說穿了,也許就是一個人,乃至於一個團體,有沒有關懷其他生命的高度罷了。當一個場館的空間規劃,無法在動物的最小受苦原則與美觀之間取得平衡,或甚至為了美觀而增加動物的壓力和痛苦,那麼這會是一場視覺饗宴,還是一場生命浩劫?
動物和我們一樣都是生命,人類真的應該為了娛樂產業,而對其他生命施加不必要的痛苦嗎? 我想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但就動物保護的立場而言,我們始終最在乎的是:牠們需要什麼?牠們應該怎麼被對待?無關乎我們的喜好,亦無關乎我們的利益,我想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那份發自內心,對其他生命的尊重吧。
此篇為文章搬運,撰於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