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題目我想説了很多年,但也不知道哪裏可以抒發,剛好這裏有個地方,可以給我吐吐嘮叨。常常看電視選秀節目,我很怕看見參賽者唱得不好之後,然後哭著說:"我很喜歡唱歌"。其實這麽多年,我心底裏有一個邏輯,你喜歡唱歌,不過你唱的不好,甚至說未有達到水平,那你真的喜歡唱歌嗎?你喜歡唱歌但我聼起來是受罪的感覺,那我應該要給你一個怎樣的反應?讚賞你?鼓勵你?支持你?因爲喜歡,所以聯想到是我用心,我努力,我花時間,精神,心血。潛台詞是請你們包容一下。麻煩厘清一下,唱得不好切切實實是你的責任!
無論唱歌也好,運動也好,藝術也好,只要你真心喜歡,你會把你所有的時間心思都投進去,感覺總是不夠,每一刻都力求進步,力求完美,不會讓自己在水準以下,不會讓自己有任何的瑕疵,不會讓自己在場上表現不達標。所以說你喜歡唱歌最終唱得不好,只是你的不負責任,只是你的不努力,只是你的得過且過。如果一個人的表演連基本的水準都沒有,然後説自己很喜歡唱歌,我會覺得你是侮辱了這句説話,侮辱了聽你唱歌的人,因爲你沒有做好你自己,而要我們去包容你。唱得不好,直接說對不起,下次會再努力一點就可以,不要用"我喜歡唱歌"去包裝,。
大家說這句話之前,先要知道裏面的含義,是需要經過多少努力,多少堅持,多少進步,多少耕耘。明白以後,你還敢輕易的説出口嗎?
很多人說,這個年代不要太苛刻,輕鬆一點,當然可以,我爲了令自己輕鬆一點,已經沒有再看這類型的電視節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