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先生與侯友宜先生兩位候選人,先後提出要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的政策。對此,個人的看法如下:
廣設大學之後,大專學歷被視為國民教育,幾乎是求職基本門檻。也就是:就算不想走學術,職場環境還是會逼迫高中職學生繼續升學。
在這種近乎「人人都必須要讀大學」的前提下,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就還算合理,因為私立大學學生在學費部分,確實負擔比公立大學學生重。此時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就與「月經平權」理念下,免去衛生棉賦稅有著同樣的意義。 可是,這個政策是頭痛醫頭。大學變成這種「類國民教育」,而「國民教育」應該是政府要辦的任務,不該任意委託給民間。
雖然憲法162條鼓勵私人興學,但應該是特殊性質的教育才給私人辦(例如實驗教育),像國民教育(例如:代辦國中)或是近十年來,已經不是純粹學術機構的大學,都該由國家負起責任辦學。如果實施補助政策,無異於政府肯認大學已經是人人需要讀、類國民教育的階段,而不再是單純學術研究的機構。
如果這的確是政府的真意,那這個政策是相當妥當的。如果政府並無此意,但又考量這是社會現況,補助才符合平等原則,那就必須有配套措施,才能讓投入國家金錢挹注私人教育機構的行為具有正當性。
例如:國家必須加速地淘汰教學品質低落的部分私校,並且在兼顧少子化現況的前提下,提升公立大學的招生名額。 在現代大學在社會上的定位,不是單純學術研究機構,而是類國民教育這樣的前提下,補助私立大學學生學費是正當的政策。但是,政府如果沒有其他配套政策(例如加速淘汰私校),恐怕就有所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