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和朋友們看完電影,大約七點多散步出來,大家群組相約要去市中心找酒喝。
因此體驗了在德國的第一次酒吧夜行。先前都因為感冒而早早回家啊。
當天去了兩個酒吧,一個是pub 一個是餐酒館。也沒幹嘛,就是大家點了酒坐在那邊邊喝邊聊天,音樂很大聲,旁邊有一群德國人看起來像慶功宴。在pub 裏面法比安娜待膩了,她沒吃晚餐,想說去找一間有賣食物的。所以又去了餐酒館,一樣音樂很大聲,大家點了東西坐著聊天。
然後吃完東西聊一聊就散了,散時大概晚上十二點。我就騎車回家,到家時一點,當天沒洗澡就睡了,就醬,迷有了(。
意識到歐洲人的生活比我想像中的單純——比起來台灣的夜生活不是有趣很多嗎!!!我要逢甲夜市鹽酥雞啊!!臭豆腐啊!!!KTV唱歌啊!嗨起來啊!
金妮說下次如果去有舞廳的再找我一起,說不定又和想像中不一樣了。
比較有趣的是在去酒吧之前的空檔,大概七點半到九點之間,因為電影演完了、酒吧還沒開,幾個男生提議到教堂前面喝酒。我們就跑去買了啤酒坐在教堂前面喝。
結果突然出現一群男子,跑來找我們講話,我們以為對方是路上那種要錢的怪人(有時候在咖啡廳坐一坐都會有乞丐來要錢)。法比安娜有教我說,遇到奇怪陌生人的時候就講自己的母語嘰哩咕嚕,對方聽不懂就會默默離開了。
因此當時我們都在拼命用自己的母語想把他們趕走!
後來才搞清楚:原來他們其中一個人要結婚,依照當地禮俗,結婚男子必須拿一籃子玩具糖果在路上兜售,拿賺來的錢娶老婆。
一群人都非常熱情,只有結婚男子自己提著籃子尷尬得要命。
我們感興趣起來,過去翻看籃子,裡面盡是一些裝著伏特加的針筒酒、小瓶、打火機、小熊軟糖之類。
互相又攀談起來,問我們從哪來,法比安娜指著自己和馬克、西蒙說:「我和他們倆是義大利人。」又指著漢能:「這傢伙芬蘭人。」又指我:「她是台灣人。」
我最後買了一小包小熊軟糖,對方竟然胡亂開價兩歐元(相當七十台幣)!
我:「可惡,可惡,好吧,給人家結婚沖沖喜氣,好吧。」
但我身上沒有兩歐啊!我甚至到現在那些幾分幾角的硬幣都還沒辦法分得很輕,掏出皮夾來抓了一把銅板,我說:「其實我還分不清歐元哇!」
對方說:「沒關係這樣就行啦!意思意思就好!」順手又抓了一包酸酸軟糖給我,然後又丟給我一把打火機:「這個送給你當贈禮!」
我:「咦可是我我我不抽煙⋯⋯⋯」
他:「當德國的紀念品!!但我是不知道,說不定Made In Taiwan ⋯⋯」
在餐酒館點了一個叫Pizzabröchen的東西,「披薩小麵包」,結果上上來竟然只是小麵包,沾醬甚至跟披薩沒關係。
義大利人法比安娜跟我點一樣,她看到大傻眼,並說:「我對於德國人善於污辱pizza這件事已經習慣了。」
我:「你是不是沒看過台灣必勝客都幹了什麼好事。」
他們問我為什麼,我只是輕描淡寫講了些披薩上放鳳梨之類的事,並沒有告訴他們粽子披薩、進擊的巨人披薩或皮蛋披薩⋯⋯友誼剛開始的階段先不要這麼激進比較好。
我非常喜歡夏威夷披薩!!!它是我每次點必勝客的首選!!對不起了義大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