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位媽媽跟過客聊天的當下,說她最近在找房子,現在租的公寓房東打算在3月底收回,我問媽媽每個月近兩萬元的房租怎麼沒打算用買的呢?
媽媽說在家裡老公負責小孩的費用,房租部分則是由她負責,她也想買房子呀!但老公只願意出五十萬的頭期款,而每月的房貸只願意出五千元,她想想婚內買的房子是共有的,所以還是決定租房子就好°
那天媽媽忙著打包家裡的物品,準備搬到新的住處,媽媽拿了照片給過客看,說我家像不像垃圾堆,看到照片的當下還真把過客給嚇壞了,客廳堆滿了雜物,真的不誇張大概只剩一條走路的地方°
於是過客找了自己手機中家裡的照片給這位媽媽看,過客覺得回到家就是要有個舒適休息的地方,然後也要好整理打掃,如果我回家看到家裡是一團雜物那我可能會更不想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