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我替不少朋友、半官方組織、甚至官方單位,查過太多「碳權、碳幣、Token、區塊鏈」相關的碳金融詐騙案。凡查得越深,就越清楚看到一件讓人心寒的事:
台灣,在全球氣候治理的新秩序裡,仍停在上一世代的集體幻境裡,甚至最基本的概念都普遍誤解得離譜——離譜到讓人難以相信。
最嚴重的錯誤,大概有三個。
第一,台灣,真正合於巴黎協定 PACM 的信用,大約就只有環境部依法核發的那些減量與抵換計畫,有資格外。其他,在市場上流通的,大多不是「碳信用」,而是完全不具國際法律效力的氣候資料證明文件。如果這些佔 100%,那其中 99% 以上都是沒有主權、沒有會計效力、沒有抵換功能的上一世代 VCC。
結果,台灣有些人們,反過來把這些全球最低階、連「貢獻」都不算的東西,當成寶、拿去炫耀、買賣、炒作……甚至被詐騙團當成工具。
第二,台灣,近九成人以為「碳權可以抵繳、抵稅、抵碳費」。但在 PACM 主權會計鏈中,沒有進入國家帳本的信用,根本不可能被拿去抵換任何排放。就算,只是要稱作「氣候貢獻」的最低標準,也必須經過主權帳上核可後才能外售,給企業作CSR or ESG 述事證明用。
然而,台灣市面上那些流通的氣候資料文件(碳權),連最底層的「貢獻」都不算。本質上就是「無價」,而不是「有價」。
第三,也是最根本的一點:台灣從未擁有過「碳權」,殘酷的真相與完美的誤解。
碳權(EA, Emission Allowance)是總量管制下的排放許可額度。台灣沒有 ETS,也沒有總量管制,當然不可能產生任何 EA。台灣人口中的「碳權」,其實全部都是碳信用,而且還是那種沒有抵換資格的低階氣候資料證明文件。
更遺憾的是,一些大學老師、研究機構與所謂的專家,在完全沒做功課的情況下,就被詐騙敘事牽著走,甚至替那些不實商品背書,有些甚至直接跟著詐團行騙。這不是專業問題,而是誠信問題,也是國家在永續領域知識水平的重大警訊。
台灣,對碳市場的理解,還停在上一個文明的語言裡。不知,沒有人願意進入新世代? 或沒有人願意從幻夢中醒來?
如今,全球早就全面切換到 PACM,把主權會計鏈、LoA、CA、NR、dMRV 當成最低門檻;主流市場是 A6.2 與 A6.4 的合規碳信用額度;就連自願取消(VCF,信用額度留在 CMA/HC 帳本,只能以「氣候貢獻憑證」交易)也被明確規定不得用於排放抵換或抵繳。
但台灣永續圈仍在問:「碳權多少錢?」「Token 可不可以抵?」「未來會不會增值?」
把碳信用額度,當金融商品在炒作,完全脫離全球氣候會計體系的現實。
這些混亂不是市場的錯,而是整個社會沒有更新到全球的新規則;甚至可以說,是一場集體催眠。台灣仍用舊時代的名詞,硬套在新時代的制度上,結果自然是越走越偏。
我不是要責備誰,而是發出一個警鐘:
台灣,真的要把氣候治理拉回正軌。
不能再走旁門左道、不能被詐團牽著走、不能被錯誤的「假專業」拖著沉下去。
全球的新秩序已經非常清楚:
碳不是商品,是主權;
減量不是故事,是會計;
信用不是喊價,是誠信的減緩成果;
抵換不是口號,而是一條完整、不可破的主權審查鏈。
看懂這些,台灣才有機會重新站回全球永續的賽道上。
看不懂這些,我們就會永遠在碳市場的垃圾堆裡打轉。
不是我對 VCC 有成見,
而是國際早已把它們定義得清清楚楚:
不具主權、不進帳本、不算減量、不算貢獻——
連垃圾都不如。
我只是把這個現實講出來而已。
正常,做永續的人,應該與全球共同往前走、往PACM正軌走,
不是在垃圾堆裡翻來翻去,
讓人還以為玩垃圾,就比較高尚、比較先進超前。
那不是永續,那只是自欺。
這兩年,我替不少朋友、半官方組織、甚至官方單位,查過太多「碳權、碳幣、Token、區塊鏈」相關的碳金融詐騙案。凡查得越深,就越清楚看到一件讓人心寒的事:
台灣,在全球氣候治理的新秩序裡,仍停在上一世代的集體幻境裡,甚至最基本的概念都普遍誤解得離譜——離譜到讓人難以相信。
最嚴重的錯誤,大概有三個。
第一,台灣,真正合於巴黎協定 PACM 的信用,大約就只有環境部依法核發的那些減量與抵換計畫,有資格外。其他,在市場上流通的,大多不是「碳信用」,而是完全不具國際法律效力的氣候資料證明文件。如果這些佔 100%,那其中 99% 以上都是沒有主權、沒有會計效力、沒有抵換功能的上一世代 VCC。
結果,台灣有些人們,反過來把這些全球最低階、連「貢獻」都不算的東西,當成寶、拿去炫耀、買賣、炒作……甚至被詐騙團當成工具。
第二,台灣,近九成人以為「碳權可以抵繳、抵稅、抵碳費」。但在 PACM 主權會計鏈中,沒有進入國家帳本的信用,根本不可能被拿去抵換任何排放。就算,只是要稱作「氣候貢獻」的最低標準,也必須經過主權帳上核可後才能外售,給企業作CSR or ESG 述事證明用。
然而,台灣市面上那些流通的氣候資料文件(碳權),連最底層的「貢獻」都不算。本質上就是「無價」,而不是「有價」。
第三,也是最根本的一點:台灣從未擁有過「碳權」,殘酷的真相與完美的誤解。
碳權(EA, Emission Allowance)是總量管制下的排放許可額度。台灣沒有 ETS,也沒有總量管制,當然不可能產生任何 EA。台灣人口中的「碳權」,其實全部都是碳信用,而且還是那種沒有抵換資格的低階氣候資料證明文件。
更遺憾的是,一些大學老師、研究機構與所謂的專家,在完全沒做功課的情況下,就被詐騙敘事牽著走,甚至替那些不實商品背書,有些甚至直接跟著詐團行騙。這不是專業問題,而是誠信問題,也是國家在永續領域知識水平的重大警訊。
台灣,對碳市場的理解,還停在上一個文明的語言裡。不知,沒有人願意進入新世代? 或沒有人願意從幻夢中醒來?
如今,全球早就全面切換到 PACM,把主權會計鏈、LoA、CA、NR、dMRV 當成最低門檻;主流市場是 A6.2 與 A6.4 的合規碳信用額度;就連自願取消(VCF,信用額度留在 CMA/HC 帳本,只能以「氣候貢獻憑證」交易)也被明確規定不得用於排放抵換或抵繳。
但台灣永續圈仍在問:「碳權多少錢?」「Token 可不可以抵?」「未來會不會增值?」
把碳信用額度,當金融商品在炒作,完全脫離全球氣候會計體系的現實。
這些混亂不是市場的錯,而是整個社會沒有更新到全球的新規則;甚至可以說,是一場集體催眠。台灣仍用舊時代的名詞,硬套在新時代的制度上,結果自然是越走越偏。
我不是要責備誰,而是發出一個警鐘:
台灣,真的要把氣候治理拉回正軌。
不能再走旁門左道、不能被詐團牽著走、不能被錯誤的「假專業」拖著沉下去。
全球的新秩序已經非常清楚:
碳不是商品,是主權;
減量不是故事,是會計;
信用不是喊價,是誠信的減緩成果;
抵換不是口號,而是一條完整、不可破的主權審查鏈。
看懂這些,台灣才有機會重新站回全球永續的賽道上。
看不懂這些,我們就會永遠在碳市場的垃圾堆裡打轉。
不是我對 VCC 有成見,
而是國際早已把它們定義得清清楚楚:
不具主權、不進帳本、不算減量、不算貢獻——
連垃圾都不如。
我只是把這個現實講出來而已。
正常,做永續的人,應該與全球共同往前走、往PACM正軌走,
不是在垃圾堆裡翻來翻去,
讓人還以為玩垃圾,就比較高尚、比較先進超前。
那不是永續,那只是自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