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權人

含有「典權人」共 19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773~800之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0條之1(不動產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準用)(99.02.03修正公布) 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3條(絕賣之限制)(99.02.03修正公布) Ⅰ典權之約定期限不滿十五年者,不得附有到期不贖即作絕賣之條款。 Ⅱ典權附有絕賣條款者,出典人於典期屆滿不以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4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原條文第914條準用之規定,已於修正條文第800條之1作概括之規定,是以本條已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5條(典物之轉典或出租)(99.02.03修正公布) Ⅰ典權存續中,典權人得將典物轉典或出租於他人。但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依其約定或習慣。 Ⅱ典權定有期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16條(轉典或出租之損害賠償責任)(18.11.30制定公布) 典權人對於典物因轉典或出租所受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理由: 謹按典權人既得將典物轉典或出租於他人,則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7條(典權之讓與或抵押權之設定)(99.02.03修正公布) Ⅰ典權人得將典權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 Ⅱ典物為土地,典權人在其上有建築物者,其典權與建築物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99.02.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17條之1(典物之使用收益)(99.02.03增訂公布) Ⅰ典權人應依典物之性質為使用收益,並應保持其得永續利用。 Ⅱ典權人違反前項規定,經出典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8條(典物之讓與)(99.02.03修正公布) 出典人設定典權後,得將典物讓與他人。但典權不因此而受影響。 理由: 原條文第2項只言權利未及義務,不夠周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19條(典權人之留買權)(99.02.03修正公布) Ⅰ出典人將典物出賣於他人時,典權人有以相同條件留買之權。 Ⅱ前項情形,出典人應以書面通知典權人。典權人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八章 典權(§911~927)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921條(典權人之重建修繕權)(99.02.03修正公布) 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或一部滅失者,除經出典人同意外,典權人僅得於滅失時滅失部分之價值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