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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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773~800之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00條之1(不動產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準用)(99.02.03修正公布) 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3條(刪除)(99.02.03修正公布)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原條文準用規定,已在修正條文第800條之1作概括規定,本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4條(地上權拋棄之自由原則:無支付地租約定者)(99.02.03修正公布) 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權利。 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5條(地上權拋棄時應盡之義務及保障)(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6條(地上權之終止)(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人積欠地租達二年之總額,除另有習慣外,土地所有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地上權人支付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99.02.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36條之2(土地之用益權)(99.02.03增訂公布) Ⅰ地上權人應依設定之目的及約定之使用方法,為土地之使用收益;未約定使用方法者,應依土地之性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99.02.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36條之3(土地用益權之終止)(99.02.03增訂公布) 地上權人違反前條第一項規定,經土地所有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土地所有人得終止地上權。地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37條(地租減免請求之限制)(18.11.30制定公布) 地上權人,縱因不可抗力,妨礙其土地之使用,不得請求免除或減少租金。 理由: 查民律草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8條(地上權之讓與)(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人得將其權利讓與他人或設定抵押權。但契約另有約定或另有習慣者,不在此限。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三章 地上權\第一節 普通地上權(§832~84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9.02.03修正公布 民法第839條(工作物之取回權及其期限)(99.02.03修正公布) Ⅰ地上權消滅時,地上權人得取回其工作物。但應回復土地原狀。 Ⅱ地上權人不